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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知名便利商店內不能使用單眼拍人!

7-11的自動門上有貼
不認識字看圖也知道是啥事!
便利商店的陳列是一種專門的領域,雖然互相都已經抄襲得很明白了,
但優秀的陳列哲學除了是賺更多錢的方法,也是一種視覺的藝術。
甚至包括走道的寬度、貨架的高度、燈光強弱與pop架設,通通都是花錢買的know how,
店家當然有權禁止拍攝,尤其是標題講拍人,但畫面中絕對不僅僅是人,
若滿滿的畫面都是一張臉,那又何必要在便利店裡拍?
蘇秦曰:「嗟乎!貧窮則父母不子,富貴則親戚畏懼,人生世上,勢位富貴,蓋可忽乎哉!」
便利商店是私人企業的財產, 進去就表示你站在別人的私人土地上

可千萬別以為那是公共場所......


酒鬼 wrote:
7-11的自動門上有...(恕刪)


你說的真好
言簡意賅
可惜不能給你個讚

標題還打分享......無言
很巧,昨天我正好跟便利超商的店員聊到這件事情

她說會有很多客人在店內玩自拍,但是

"不能去拍到商品或陳列"

因此他們會制止在店內拍照的人

我說我曾在店內面交測過鏡頭,她說不是對著商品拍就比較沒關係~

大部分的情況下都會去制止的

謝謝~

海哥 wrote:
我也被制止過心情也有...(恕刪)

別那麼自我好嗎
人家的店~人家有權不准你拍
就跟在你家 你愛怎麼訂家規誰也管不到
要麻你換間願意讓你拍的店 要嘛就收起你的相機
在來便利店到底有啥風景好到讓你非在那拍照不可

qwqwqw225 wrote:
應該是單純不給你拍左...(恕刪)


這是7-11後壁門市...
家有家規
國有國法

商家有商家的規定,都擺明了放在門前你還要去挑戰~

看不出有什麼好「分享」的?

不知道放什麼版,就是不該放所以才沒分這麼版阿~

sohopro wrote:
便利商店是私人企業的財產, 進去就表示你站在別人的私人土地上
可千萬別以為那是公共場所......


沒錯, 很多人一手拿著DSLR就以為自己最大, 想拍就拍.
被阻止不給拍還要上網抱怨取暖一番(不只是指樓主,這事發生過很多次了).
私人資產(包括所有店家,商場,百貨公司)的所有者或是被授權代表所有者管理
這個資產的人(店員,警衛等), 是有資格阻止, 也有資格請你離開的....

以前我也玩DSLR(那時候玩DSLR的人沒那麼多), 但是現在看到有人拿DSLR
,我心裏其實是沒什麼好感的... 只顧自己拍照,不管他人怎樣的人太多了...
與失敗為伍者,天天靠盃都是別人的錯。 與成功為伍者,天天跟失敗切磋直到不再出錯。
你不尊重人 誰會想尊重你呢??
酒鬼 wrote:
7-11的自動門上有...(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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