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撿到相機真的好心沒好報 (實例) ...

先不論樓主試玩......第一次聽到失主這麼大牌,竟然使喚撿到的人要送去給失主,

贊成樓主索取三成酬金,然後將酬金捐給慈善單位

ggyy1486 wrote:
真古人說好心會有好報 ... 個人卻不那麼認為 ...(恕刪)


如果你相信因果的話,好心絕對有好報的。
今世是在還或得上世的業報~現在作為的是給下世積業報
嚴肅了

行善是不計成果的~
無欲則剛;關心則亂


版主是好心人唷~給個讚~~

至於失主~就乖乖捐個1~3成給慈善單位吧!!!

^^
交給警察處理就對了,而樓主有心還算是好了
若不快點交給警察處理,萬一這中間被發現,人家說你侵佔也很合理,
所以,為了避免爭議,有人撿到,還是拿去警察局吧.

趙飛基 wrote:
如果你相信因果的話,...(恕刪)


好心如果是為了好報,那好心又怎麼稱得上是好心.

人類不過是基於同理心的互助共同體罷了.

有沒有來世天曉得.
撿到東西,一開始就應該要送警局了..........
放在自己身邊等失主,
只是會有很多誤會而已
我的Blog zoomike.com
首先版大po這篇文章出來~~~我先給你大大鼓掌~~~也贊許你的做法~~~

因為我也有幾乎依樣的體驗~~~

撿到別人的東西~~也是第一句話就說已經報警~~~

甚至要幫他寄過去還要我們自己付運費~~~

後來我警察朋友要我寄郵局雙掛號,避免以後說沒收到(當然運費還是自己付)~~

其實~~希望大家將心比心~~~

誠如版大所說~~若以心佔為己有~~~就不需要打電話連絡失主~~~

有人原機奉還~~~感謝都還來不及~~~~第一句話就說已經報警~~~難怪版大生氣~~~

其實建議大家以後還是直接送到警察局~~~

避免不必要爭端~~~

也奉勸大家~~這個社會的價值不是什麼都以錢為前提~~~既然我們都說我們是進步的台灣~~以禮相待應是基本禮儀~~~

希望以這件事讓失主知道~~~社會還是有溫暖的~~~


ANAKINPHOTO wrote:
我也覺得送警局就好了...(恕刪)


我想就是有你這種人...不懂感恩,其實相機不還根本也找不到...還算在路上看到有人在用,也只是認為是同型號的,我想很少有人會在單眼上做記號吧....
可能對方也怕撿到的人要求錢才會先聲奪人吧

但知道你姊來意是好時.應該要放下態度才對

總不能好心幫人也要有被威脅感...
有心還東西值得鼓勵

但是為什麼樓主覺得拾獲者的家人就可以隨便把玩遺失者的物品?




更何況從頭到尾都是樓主的姊姊在找遺失者
樓主又做了甚麼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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