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gyy1486 wrote:真古人說好心會有好報 ... 個人卻不那麼認為 ...(恕刪) 如果你相信因果的話,好心絕對有好報的。今世是在還或得上世的業報~現在作為的是給下世積業報嚴肅了行善是不計成果的~無欲則剛;關心則亂
首先版大po這篇文章出來~~~我先給你大大鼓掌~~~也贊許你的做法~~~因為我也有幾乎依樣的體驗~~~撿到別人的東西~~也是第一句話就說已經報警~~~甚至要幫他寄過去還要我們自己付運費~~~後來我警察朋友要我寄郵局雙掛號,避免以後說沒收到(當然運費還是自己付)~~其實~~希望大家將心比心~~~誠如版大所說~~若以心佔為己有~~~就不需要打電話連絡失主~~~有人原機奉還~~~感謝都還來不及~~~~第一句話就說已經報警~~~難怪版大生氣~~~其實建議大家以後還是直接送到警察局~~~避免不必要爭端~~~也奉勸大家~~這個社會的價值不是什麼都以錢為前提~~~既然我們都說我們是進步的台灣~~以禮相待應是基本禮儀~~~希望以這件事讓失主知道~~~社會還是有溫暖的~~~
ANAKINPHOTO wrote:我也覺得送警局就好了...(恕刪) 我想就是有你這種人...不懂感恩,其實相機不還根本也找不到...還算在路上看到有人在用,也只是認為是同型號的,我想很少有人會在單眼上做記號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