唉~這種文章一段時間就會出來一篇,雖說不是砍樹,先撇開私人土地與場合,縱使是在公共場所,公共設施&一草一木也是有其相關負責養護單位,這無關該不該長在哪??礙不礙眼,倘若熱心...那也該致電相關單位逕行處理,而不是撥亂反正將自己行為合理化,別人可以所以我也可以,又或者若干年前流行的一句廣告詞((只要我喜歡,有什麼不可以??)),如果,什麼事情都可以這樣來做解釋,今天的社會可想而知....法律運用得當是可以用來維護自身利益及權利,但相對的法律也是把雙面刃,如今樓主您洋洋灑灑打了一大堆,提及興訟...當然,這是您的權利,相對的..被您影射的那些即將被您提告的人,是否也可以因此而提恐嚇之訟呢??因被影射者皆可主張,因為您的言語,導致身心受創、驚恐驚嚇??又或者您確定您百分之百能由興訟過程中全身而退,因而避免誣告造成別人對於您個人的行為所提出的相關損失??身為一位攝影界的前輩,不是更該以身作則樹立榜樣嗎??有些事情,縱使贏了也是輸了,有必要如此為之嗎??謹之~慎之~
我昨天也有去 燈會 還很幸運遇到陳菊市長跟蔡英文主席 很高興馬上拿起手機 來拍 結果 被前面的人頭髮檔到請問可以 把他的頭髮剪掉嗎???還是要換成 高級的攝影器材 才可以剪頭髮???還是 先把他的頭髮剪了 再問他 你想怎麼樣???抱歉 我真的不懂 請幫解答
最恐怖的事情是:這位老先生似乎不知道自己的態度哪裡有問題,問題不是在樹好嗎XD這樣應該不會被告吧XD 不懂法律真吃虧題外話,如果是我的話,我看到有人那麼缺德把保特瓶放在那種地方,表面又不是很髒的話我會順手撿起來拿去丟的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