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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就是你!!我唾棄你的行為-由當事者 邵柏瑞聲明


太平洋 wrote:
各位網友.大家好Mo...(恕刪)


這邊該不會就是陳在天整容前的家吧???
浪漫,緩慢,過生活
剛又看了一下另一篇,感覺是有些過分了.其實不過是件小事,實在沒必要搞到人肉搜索那麼嚴重.
原po都自稱是老頭子了,那就該拿出長輩的氣度來.不要動不動就說要告人.
不過是點芝麻蒜皮的小事,浪費什麼社會資源.
唉~這種文章一段時間就會出來一篇,
雖說不是砍樹,先撇開私人土地與場合,
縱使是在公共場所,公共設施&一草一木也是有其相關負責養護單位,
這無關該不該長在哪??礙不礙眼,倘若熱心...那也該致電相關單位逕行處理,
而不是撥亂反正將自己行為合理化,別人可以所以我也可以,
又或者若干年前流行的一句廣告詞((只要我喜歡,有什麼不可以??)),
如果,什麼事情都可以這樣來做解釋,今天的社會可想而知....

法律運用得當是可以用來維護自身利益及權利,但相對的法律也是把雙面刃,
如今樓主您洋洋灑灑打了一大堆,
提及興訟...當然,這是您的權利,相對的..被您影射的那些即將被您提告的人,
是否也可以因此而提恐嚇之訟呢??因被影射者皆可主張,因為您的言語,
導致身心受創、驚恐驚嚇??
又或者您確定您百分之百能由興訟過程中全身而退,
因而避免誣告造成別人對於您個人的行為所提出的相關損失??

身為一位攝影界的前輩,不是更該以身作則樹立榜樣嗎??
有些事情,縱使贏了也是輸了,有必要如此為之嗎??

謹之~慎之~


es4241 wrote:
樓主自認義無反顧就別刪文啊,...(恕刪)


哪裡有刪文
我昨天也有去 燈會 還很幸運遇到
陳菊市長跟蔡英文主席 很高興
馬上拿起手機 來拍 結果 被前面的人頭髮檔到
請問可以 把他的頭髮剪掉嗎???
還是要換成 高級的攝影器材 才可以剪頭髮???
還是 先把他的頭髮剪了 再問他 你想怎麼樣???
抱歉 我真的不懂 請幫解答
最恐怖的事情是:這位老先生似乎不知道自己的態度哪裡有問題,問題不是在樹好嗎XD

這樣應該不會被告吧XD 不懂法律真吃虧

題外話,如果是我的話,我看到有人那麼缺德把保特瓶放在那種地方,表面又不是很髒的話
我會順手撿起來拿去丟的說
不是阿...拍照就拍照
人家在那邊好好的你剪它幹麻

Feist203 wrote:
最恐怖的事情是:這位...(恕刪)

唉,態度不好就需要被人肉搜索嗎?

網路文化怎麼變成這個樣子呢?
恐嚇不成立
因為沒有威脅到生命及財產
鄉野 wrote:
唉~這種文章一段時間...(恕刪)
MMXPro wrote:
唉,態度不好就需...(恕刪)


態度不好我想不太會被人肉,但要是有辦法態度不好到能夠引起大部分的網友的憤怒的話那就另當別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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