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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就是你!!我唾棄你的行為-由當事者 邵柏瑞聲明

剛剛吃飯時,有看到新聞撥出此事件。
記者問附近的管理單位也說植物不歸他們管。 一則霧煞煞沒下文的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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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cps237 wrote:
有很多人不知道很多植...(恕刪)

你說的是 "蔓澤蘭" ~~ 雖然很翠綠的很美!
樹木被攀爬整個蓋住,無法光合作用會枯死,林務局都會派人來清理,不過繁殖力超強.....



話說...
大家都認同他拍的好???

為何我看來看去
覺得還好耶~~~


覺得挺多不具名的網友信手捻來拍出來的
反而好看太多了
這篇我不敢打字,我好怕被告..........

我真的好怕......

尿都滲出2滴了。


我下次出門拍照要選人少的地方....


多謝樓主機會教育我們,受教了! 勞力! 感恩!

太平洋 wrote:
各位網友.大家好Mo...(恕刪)


有律師,有記者囉....
深深的覺得 台灣網路不是人待的地方

一堆牛鬼蛇神 道德偉大到可以無限上綱的地步..

除草可以變成砍樹.. 真是深奧呀~~~ (還有人連華盛頓砍櫻桃樹的例子都拿出來用了咧)


這種路邊雜草大部分的人恨不得除之後快吧~ 竟然也能做文章~

從頭至尾就是樓主等一干人(小朋友) 在意老大哥說的那句話, 心懷不滿然後利用年輕人懂網路, 上網汙蔑人而已..

這就好比 被陌生人說了幾句 就回家烙人砍殺一樣..

這種報復的心態真的是很要不得!

現在年輕人 真不知道該說什麼好..

難怪某設計公司的老闆會說7年級以上的絕對不用!

少根筋啦~~


v1933 wrote:
其實小弟覺得邵先生這...(恕刪)


看完你的回覆我想起前幾天看到電視重播林清岳弒親案(就是為了錢殺父母快一百刀的那位仁兄)

硬要說,你可能也會覺得他是條漢子

因為他到槍決前都還覺得是社會和父母對不起他

他個人完全沒錯

在法庭記者拍他,他還嗆記者:「拍什麼拍,你們有沒有良心。」(原來連父母親都殺的人也會覺得別人沒良心)

這兩者是沒什麼關聯,只是個人覺得邏輯有點像


還有樓主請問,如果有前科的人在路上看見殺人搶劫就不能見義勇為嗎?

有砍(折)樹承認就好, 別人事後揭發方式對不對不是"攝影相關問題", 不要模糊焦點
......
我想原樓主會到這道出現場情形, 應該是被嗆後不爽所致吧, 當下如果"大師"能有"大師級"的風範好好處裡, 應該是認識新同好的一個機會吧

剛剛有在電視上看到轉播,沒想到鬧這麼大~

一直不了解,為了一個畫面卡位、破壞大自然把週遭稿的烏煙瘴氣的,降的照片拍出來就....意境會更好嗎?
我是覺得這是一個很糟糕的示範,為達目的不擇手段,咳,拍個照有需要如此嗎?

不了解有些人心理未啥可以如此自私?!
野生的所以不是生命?

「因為沒有法律規定禁止不行..」
「別人已經樣做了,我跟著做哪裡有錯?」
這就是現今社會的寫照!! 道德、社會風俗習慣,那是啥屁東西?! 真是可悲....

我承認我對拿著相機的人觀感不是很好,因為自明清高的人還真多,真高人一等啊~ 尤其是道德感、同理心!!
樓主自認義無反顧就別刪文啊,
曾經有老婦在鐵軌邊拔了一支花,就被竊盜罪移送,
樓主闖入非開放區,又隨意破壞公物,
即使沒有竊盜罪嫌,也有損毀罪嫌,
樓主還大喇喇上網圖文並茂公開自己犯行,
等到缺業績警察,檢察官看到,
樓主可就有得玩了.
denny.w wrote:
有律師,有記者...(恕刪)

再來就等開庭囉
老頭子自爆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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