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來東西撿到,有心要還的話第一時間就應該要交給警察,
像記憶卡裡的東西是算有隱私的,亂看就不對,
要是裡面有不能外流的照片怎麼辦??
怎麼還會想說去看裡面是不是有物主的資料?
這個想法還蠻匪夷所思的…
下次請直接拿到警察局吧!!
就不會有類似讓雙方都不愉快的情況發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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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說失主一定很著急
所以想說有沒有什麼失主的資料
失主在被人撿到東西還要拾獲者拿去給他
這一點太超過
事後諸葛,問題可以無限擴大
什麼不妥怎樣做比較好
看完這篇,感覺以後看到東西不要撿最簡單,
下一個撿到的人會不會送警察局就隨緣了(讓失主去哭死)
如果撿的話,先看看有沒有攝影機之類的
沒有的話就自用就好(也可省電話費)
不然聯絡失主還會被講:我已經報警了喔!
有些人,對一些事情會覺得理所當然(撿到你當然要還我,拿過來!!)
但是這些理所當然卻讓好心人覺得不舒服
那麼,幹嘛當好心人??
總歸一句話,這就是態度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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