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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就是你!!我唾棄你的行為-由當事者 邵柏瑞聲明

正義歸正義
無知的人還是無知

那堆樹木 就是雜樹叢
本來就該清掉 不然會造成水泥整個裂開
但是請注意 我沒有合理化邵先生的行為
在那邊講愛護大自然的
建議你 打手槍的時候不要用衛生紙擦 因為紙也是樹木做的

另外聲明
上述跟邵先生之事完全無關 也沒有評論誰對誰錯
只是看不慣那些滿口仁義道德的雜碎
一邊吹著冷氣 然後口口聲聲說要愛護自然的

套句01的老話
認真你就輸了 所以
我打的你也就當笑話看就好了
千萬不要對號入座喔
如果這樣都要被罵的話

那所有當過兵的都罪該萬死了

當兵不就除不完的草,砍不完的樹

真的是春風吹又生~喔不!是雨下了又生

照這樣看來

看來各位只要是帶把的又,全身上下功能正常可以服兵役的

都造孽造孽阿!!

版主!您辛苦了

PS 這種事也能上電視= =我都無言了


太平洋 wrote:
各位網友.大家好Mo...(恕刪)
要告快告阿,不要男人年紀大了,就只剩下一張嘴,快去告吧,等你喔。
收到傳喚書一定立刻控你誣告~~

戰將FIGHTER wrote:
PS 這種事也能上電視= =我都無言了
...(恕刪)



01好像是繼PTT後,最受記者歡迎的新聞來源管道之一

假日新聞本來就少,只要有人在炒,買鹹豆漿免費加蛋搞不好都能成為"新聞"
嚇死人了…搬出律師了…這是倚老賣老嗎?人家好意提醒,反被你嗆…攝影界的「名人」脾氣真好
太平洋 wrote:
各位網友.大家好Mo...(恕刪)


哈哈…話題扯遠了..從照片裡應該不難看出..這是顆生長在欄杆外的野生雜樹.旁邊並沒有像一般標示.數名品種的標牌..所以老頭子判斷是野生的


事主看起來是用有沒有標示來判斷是否是野生的樹, 同時認為野生的可以砍, 不知我的推論是否正確?? 但是
沒標示就表示是野生的??就可以砍??我舉個例子, 颱風過後海邊的漂流木也沒標示, 撿回家可是犯竊佔國有
財產罪, 山上森林裏的的樹也沒標示, 砍了犯不犯罪??

所以老頭子也確實回了那麼一句.不然你認為勒.你想怎樣?..還比了一下他面前的樹..他探頭看了一下.心虛的低下頭.不發一語..至於PO文的網友..你的正前方也是有那麼一顆經過你眼中被像我這種*罪犯**砍*過的樹厚..老頭子在你這個年紀.有句廣告詞..
在你刮別人鬍子之前是不是先照鏡子把自己的鬍子刮乾淨…


1. 由發文內容來看, 事主並沒有看到對方(年輕人)砍樹, 而是看到對方站在砍過的樹後面, 是否可以此推論對
方前面被砍的樹是其所為??我想這不能吧, 但是相反的事主砍樹倒是被當場目擊, 兩者不可相比
2. 所謂刮別人鬍子前先刮乾淨自己的鬍子用在這裏是極不恰當, 假如這樣的講法可以成立, 是否也就等同別人
作出不恰當的行為所以我 "援前例" 或 "有樣學樣" 就 "無妨"??

是非曲直我想各人心中一把尺, 大家自己評斷


感覺發一堆文感覺是像悔過...但又發一堆東扯西扯的文???是想表達別人有做幹嘛只針對你嗎????小弟也認同其實不是什大不了的事....!而且又搞到告來告去.....!只能建議大大別浪費太多力氣.....等告到...5年..10年???小弟覺得大大若只po悔過文會比較好...態度那麼強硬比較不好會讓人覺得你在辯解找台階下之類....!也希望大家不要遷扯大大家人獲辱罵....大家都是有文化的人^^!

愛台灣^^ wrote:
要告快告阿,不要男人...(恕刪)


噗~你得先罵邵先生.........才有機會收到傳票呀

罵下去才有進場資格呀 XD

看完這2篇文...就好像吃美食不要看廚房一樣 ... 尤其是中華美食的廚房 醜陋呀

原來晨光中的荷花露珠 ...孤挺在大草原的花朵....最美視野的煙火 有一部分是這樣來的

在我這種不是攝影同好的網民眼中 .這不過是某一小部份攝影人的爭執 .就好像路邊有人打架 .

假如又是不被認同的行為的某一部分人互打 .大概都會笑笑的心中大喊 怕互死...

攝影的美 一定要完美嗎??


告吧 打吧 GOOGLE吧 ...流量大點 01也好賺一點
真希望老頭子把棺材本都拿出來告此棟樓所有可以告的人!
別光說不練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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