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

何謂攝影人? 不曉得所謂攝影界有沒有不成文的道則規章?


Dave5136 wrote:
你的觀念有問題。法律...(恕刪)


感謝您的發問,
但小弟所提問之法律問題從未提及與「沒水準的人不許拿相機」的議題有任何關係。
而是對於租借/占用場地的問題有疑問,這點有勞lookscottlee兄的回答,
讓小弟了解法律觀念有誤,那麼小弟可以暫且說是遭您扣帽子嗎?

的確,我對於自詡攝影人卻無攝影之仁者有些許微詞與不滿,
倘若不是說您何必為此大動肝火呢?

或許小弟過於義憤填膺但已盡量著選相對應的詞字,但難免有漏網之魚,
要玩文字遊戲抓小弟語病或是扣帽子之嫌疑,小弟實有所委屈.
生物學上,的確是同界門鋼目科屬種的同類,無庸置疑.

那麼試問您曾聽過買賓士轎車的人說過我是賓士人這種話嗎?
買賓士給人的印象並不是專業更與道德價值無關,可以說是喜好說是興趣或是有錢使然
當然,並不是說開賓士就不須遵守社會道德的規範,而是與此議題無關,
有興趣您也可以另開一板對於汽車品牌的使用者有道德之疑慮的發問?
雖說如此但小弟極為認同您的說法,並不是拿相機就是與無道德者同類,
但小弟的原意也沒有這番意思,讓您誤會還真是不好意思!
正如普遍社會價值觀裡聽搖滾樂聽金屬樂就是叛逆就是靡靡之音有雷同之處!

而攝影人不是小弟給的而是在版上看來的,小弟何德何能有餘地可以插嘴?
只是看來似乎是一種令人敬畏的稱號,也是極需專業素養與技巧相當
但配得起這樣尊稱的高手是否也需要符合道德規章才配得起相當的稱號呢?
或是說這樣的稱號是否有被人濫用的嫌疑?

但不否認在題問上的確是有不恰當之處,小弟的詰問確實是較為銳利直接了些,
要是網兄不服或心有不干小弟我願為此道歉,抱歉!讓您看得不順眼不舒服.
但為維持原意小弟就沒有要修文的意思了. 希望各位能夠海涵.

接下來幾天小弟可能需要到外縣市出遊所以沒辦法回覆或觀看各位的回覆
還請多多給予小弟意見跟包涵.
Gaul wrote:
小弟可以暫且說是遭您扣帽子嗎? ...(恕刪)
扣什麼帽子?我有說你什麼嗎?我只是要表達,任何人都可以拿相機,任何人都可以拿相機自稱攝影人(包括沒水準的人),不是你能控制的。既然是不能控制的,拿相機的人之中會有敗類也是很正常的,沒什麼稀奇。

Gaul wrote:
…我對於自詡攝影人卻無攝影之仁者有些許微詞與不滿,
倘若不是說您何必為此大動肝火呢?...(恕刪)
我只是說你觀念有問題,沒有動肝火啊。倒是你對我的質疑,十分的不服氣啊!

有一群沒水準的人自詡為攝影人,關「其他的」攝影人什麼事?今天就是有一群「沒公德心的人」做了「沒公德心的事」。跟他們有沒有自詡為攝影人,一點關係也沒有。你不必為其他的攝影人抱不平,就像你不必因為某個強姦犯(男性),就要為全世界所有的男性抱不平。

我不是挑語病,而是你觀念的出發點有問題。重點應該放在「有人」做了「沒公德心的事」。跟他們是在攝影、在跳舞、還是在唱歌無關。

Gaul wrote:
…只是看來似乎是一種令人敬畏的稱號,也是極需專業素養與技巧相當
但配得起這樣尊稱的高手是否也需要符合道德規章才配得起相當的稱號呢?
或是說這樣的稱號是否有被人濫用的嫌疑?...(恕刪)
「攝影人」一詞也沒有什麼了不起,沒什麼好敬畏的。拿了相機的人都可以說是攝影人,可沒有什麼證照制度,也沒什麼濫用不濫用的,更不需要自詡。世上一定有好的攝影人,也有壞的攝影人,就像人一定有好人也有壞人一樣。

Gaul wrote:
…但不否認在題問上的確是有不恰當之處...(恕刪)
的確是不恰當。

假設有個人做了件缺德的事。我們關心的是他這個「人」,做的這件「事」,不需要強調他的年齡、籍貫、穿著、嗜好……。這個人可能戴著帽子、手錶、眼鏡,手裡拿著相機、手機、雨傘,你沒必要因為他拿著相機就強調他是「攝影人」,就像你不會無聊到去強調他是帽子人、手錶人、眼鏡人、手機人、雨傘人……一樣。更不用拉一群無辜的人來跟他湊成「同類」。

Gaul wrote:
…但為維持原意小弟就沒有要修文的意思了...(恕刪)
你明明就用了「同類」這樣的字眼,這樣可以維持原意?

知錯能改,善莫大焉。既然都知道不恰當了,還不改,那也是你的自由。那你可能也要忍受別人砲你的自由。
Gaul wrote:
小弟身邊有部分人手持單眼相機就似乎跩個二五八萬的,
好像所謂拿起單眼就自詡為攝影人就是專業的表徵,而這些攝影人要取景要拍照時,
閒雜人等就得必須識相的要快速閃開以免害人無法構圖...(恕刪)

樓主今天不爽的不是"火車站地下道的那群陌生人"
樓主真正不爽的是身旁那些手持單眼跩個二五八萬的人

那群外拍的陌生人只是樓主身旁跩個二五八萬的"攝影人"的投射與延伸
樓主如果覺得身旁的人很跩,有辦法就跩回去
樓主如果覺得身旁的人很嗆,有辦法就嗆回去
當你口袋不夠深 - 沒有器材 - 沒有器材如何練技術
你就只能"遷怒"於不相干的人

未來, 當你擁有了單眼
你會發現其實你與他們並不會不同
儘管你打預防針似的自我期許與"約束"
我想版大
也只是想說
他~很~不~爽
而已

至於
犯不犯法
禮不禮貌
道德不道德
對版大來說
應該也是發洩的藉口

在過得去的範圍
就低調些
不是說不能仗義直言
而是這種小事
沒有傷害任何人的情況下
真的需要這樣嗎

拍照的人佔用道路
攤販佔用道路
施工佔用道路
婚喪喜慶佔用道路
難道每件事都需要
貼標籤~蓋印章
細細數落

笑看人世就好
Gaul wrote:
由於小弟身邊有部分人手持單眼相機就似乎跩個二五八萬的,(恕刪)

有啥好跩的阿...

小弟自己是幾乎天天帶著單眼,因為放在家裡不放心...
但是保持的心態是單眼不過就是工具,有真的想用才拿出來拍,
而不是拿來炫耀或是拿來跩的!


以相對來說...路人!!當攝影人只有一個時,眾多的路人來來去去是不是也妨礙了攝影人取景!!甚至在取景時毫不客氣的從後推擠!!是不是也有!!....攝影人也好路人也好相互尊重就好!!本國的法律已經很複雜啦!!不需要在制定什麼規範啦!!放輕鬆!!放輕鬆!!....那時路人變攝影人時會體會到這些啦!!
首先感謝各位的回應小弟收穫良多
但有部分網友似乎截取小弟的部分詞句來斷章取義,
所以小弟對於每句話都盡所能的詳答,
以避免不必要的誤會或是有斷章取義扣帽子之嫌,
很難有一個絕對完全無誤的論點,即便有誤你也不能全然否定該論點的一切貢獻.
小弟最愛舉的例子是達爾文的進化論,就現在科技所知似乎是大錯特錯?
但我們仍就不能完全否定他對於生物學上的貢獻,對吧?
而且前陣子有一研究報導,生物進話並不完全基於"需要"而進化
而進化似乎是一種循環性的週期,而達爾文的部分進化論又派得上用場了,這該又如何說呢?
我們都在過程中,結論功敗是由後人來定的,正所謂蓋棺論定就是如此.
很感謝各位的諸多意見,小弟愚以為激辯會帶來改變,改變會帶來進步,
而激辯與生氣吵架不同,激辯是具有目標性的,有所議論的,較少人身攻擊的,
對問題的解答是有建設性的,等等好處是純粹嘴砲吵架所沒有的,
所以對於各位的回答小弟也會提出相當的反問,還請諒小弟未經世面說話直接
但小弟已經盡量客氣的回答也是心平氣和,不希望磨出怒火才好.

Dave5136 wrote:
扣什麼帽子?我有說你什麼嗎?

首先是您先替小弟說了「沒水準的人不許拿相機」的問題但小弟從未有此一說,
小弟沒有的意思不就被您給套了帽子? 愈加之罪何患無辭?
我錯我承認我不會輸不起只是小弟認為您言重了

Dave5136 wrote:
我只是要表達,任何人都可以拿相機,任何人都可以拿相機自稱攝影人(包括沒水準的人),不是你能控制的。既然是不能控制的,拿相機的人之中會有敗類也是很正常的,沒什麼稀奇。


這樣的論點,就有符合到此討論串,小弟同意且感謝指點.
樹多必有枯枝,人多必有白癡確實是小弟無法控制的,不足稀奇.

Dave5136 wrote:
我只是說你觀念有問題,沒有動肝火啊。倒是你對我的質疑,十分的不服氣啊!


感謝您指出小弟的觀念上的問題,那麼您舉例上的問題被小弟點出破綻是否也能心平氣和接受?
不管您接受與否,小弟依舊提出質疑. 還望您肯面對問題賜教詳答.


Dave5136 wrote:
有一群沒水準的人自詡為攝影人,關「其他的」攝影人什麼事?今天就是有一群「沒公德心的人」做了「沒公德心的事」。跟他們有沒有自詡為攝影人,一點關係也沒有。你不必為其他的攝影人抱不平,就像你不必因為某個強姦犯(男性),就要為全世界所有的男性抱不平。


當然與其他攝影人無關,小弟有說有關嗎? 小弟只是提問各位攝影大哥是如何看待這樣的情形罷了
只能說是大哥您曲解了小弟的原意了... 或許小弟真沒資格抱不平吧?那麼是誰才有呢?

Dave5136 wrote:
我不是挑語病,而是你觀念的出發點有問題。重點應該放在「有人」做了「沒公德心的事」。跟他們是在攝影、在跳舞、還是在唱歌無關。


確實與其無關,小弟也不認為有關,但今天大哥究竟是否有看小弟的提問為何?
這全都是您先提出來的問題,而小弟隻字未提卻扣在小弟身上說不通吧? 不過還是感謝您的提點.


Dave5136 wrote:
「攝影人」一詞也沒有什麼了不起,沒什麼好敬畏的。拿了相機的人都可以說是攝影人,可沒有什麼證照制度,也沒什麼濫用不濫用的,更不需要自詡。世上一定有好的攝影人,也有壞的攝影人,就像人一定有好人也有壞人一樣。


那這又是小弟的誤解了,小弟以為中國人對自身名號頭銜都有相當的期待與稱許,
正如國父孫中山先生,名文 字載之 號逸仙,源自於「文以載道」之義
文以載道是多大的理想? 背著這樣的期待他才有這樣的壯舉也才有今天的台灣
此類姓名繁多不及記載,每次對於這些別人不在乎的小事我都能感動很久!
或許就是因為這樣的關係才導致會有這樣的言論吧,在此先說抱歉!
世界上的確有好也有壞這些小弟從沒有否定過啊,也不曾說攝影人就是不好或是怎樣?
這我就不曉得是哪邊讓大哥您誤解了... 而是小弟對此名號的一點憧憬如此而已,
正如大師亦不是人人都能當的,要符合大師的名號需要才德兼備才行.

Dave5136 wrote:
的確是不恰當。

假設有個人做了件缺德的事。我們關心的是他這個「人」,做的這件「事」,不需要強調他的年齡、籍貫、穿著、嗜好……。這個人可能戴著帽子、手錶、眼鏡,手裡拿著相機、手機、雨傘,你沒必要因為他拿著相機就強調他是「攝影人」,就像你不會無聊到去強調他是帽子人、手錶人、眼鏡人、手機人、雨傘人……一樣。更不用拉一群無辜的人來跟他湊成「同類」。


這又是您先講的了,實不相瞞上個例子小弟認為您舉的相當濫...
所謂賓士人帽子人眼鏡人全是依據您的邏輯去提出的反證,故此是否您也認為您觀念錯誤?
小弟本未強調其年齡學歷而是有其他網兄發問小弟才有所回應,還望大哥明察.

Dave5136 wrote:
你明明就用了「同類」這樣的字眼,這樣可以維持原意?

知錯能改,善莫大焉。既然都知道不恰當了,還不改,那也是你的自由。那你可能也要忍受別人砲你的自由。


小弟在之後的回應中就有相對應的解釋,故不想當個鱉三串改文章好讓自己沒錯,
留著是為了讓你驗證您說得話並不會死無對證,當然小弟也可以改文但小弟沒有,
小弟都已知錯且認錯何以唾唾逼人?試問您逃避小弟的詰問您認為自己毫無錯誤嗎?
知錯能改善莫大焉,此話回敬於您,小弟絕對能接受忍受別人砲我的自由,
小弟絕對能接受各方言論輿論的批等言論自由,並於當中截長補短各取所需.
以上感謝網兄讓小弟對於攝影人一詞有相當的明白! 小弟也會接受您的意見.
小弟也做出相當的論點來做解釋,牽扯雖廣但萬變不離其中希望您能滲透小弟的論點.


靈光 wrote:
樓主今天不爽的不是"火車站地下道的那群陌生人"
樓主真正不爽的是身旁那些手持單眼跩個二五八萬的人
那群外拍的陌生人只是樓主身旁跩個二五八萬的"攝影人"的投射與延伸


很好的論點,小弟不否認有部分的投射與延伸
但小弟常在看各位版友抱怨缺乏公德心的人(暫且不用其他稱號)
小弟心有戚戚焉,必須說小弟就是個愛管閒事自我感覺良好的人
所以今天會打抱不平也是小弟平時就會做的事情!
所以不爽火車站地下道那群陌生人依舊是存在的,
但經過各位的提點氣已經消了一大半


靈光 wrote:
樓主如果覺得身旁的人很跩,有辦法就跩回去
樓主如果覺得身旁的人很嗆,有辦法就嗆回去
當你口袋不夠深 - 沒有器材 - 沒有器材如何練技術
你就只能"遷怒"於不相干的人


身旁的人反倒是大哥您所說的這種人
經常抱怨他人只會靠器材並無攝影技巧之實的言論,
或是講別人開好車改大車就只是靠父母
小弟便用了一個故事,說明了會說這種話的人一定是口袋沒錢來堵住他的嘴
相信各位也都聽過了就不在累述
這也是小弟想對其說的話,但小弟絕沒有遷怒於不相干的人
因為小弟相當贊同您的說法與小弟的想法不謀而合!而且完完全全正中紅心!
有本事你就去買那些器材去跩回去嗆回去,沒有器材就想辦法用技術去克服.

要追過他的器材這倒是不難,他都用入門產品居多,
但小弟不需要為了追過他的器材向他炫耀而花上一筆錢,
畢竟小弟也有其他的興趣這只是其中稍微想接觸的一種.
頂多也是買買入門機暫且過過癮就夠了.

靈光 wrote:
未來, 當你擁有了單眼
你會發現其實你與他們並不會不同
儘管你打預防針似的自我期許與"約束"


這點小弟持保留態度尚未做得事情小弟不敢打包票,
但小弟盡量去更正去避免這樣的行為,
不知網兄何以見得小弟會與"他們"相同?
再者試問網兄您自身做得又是如何呢?是否不同?

在此感謝網兄的回覆

小葉叔叔 wrote:
我想版大
也只是想說
他~很~不~爽
而已

至於
犯不犯法
禮不禮貌
道德不道德
對版大來說
應該也是發洩的藉口


不全然是發洩的藉口,這社會本該由人民來督促來互相監督才會有長進,不是嗎?
起碼我在乎我關心比起同輩還要關心政事,我常認為這自由得來不易,
尤其看過十月圍城之後感觸更深,要是我們自己都不守成了誰要來幫我們?
這全都是留著前人的血才有今天的我們能共存的社會. 這樣會扯太遠了嗎?

小葉叔叔 wrote:

在過得去的範圍
就低調些
不是說不能仗義直言
而是這種小事
沒有傷害任何人的情況下
真的需要這樣嗎


這也是小弟想問的事情之一,是否有必要這樣嗎?
那或許是小弟涉世未深,才小題大作小巫見大巫了吧.

小葉叔叔 wrote:
拍照的人佔用道路
攤販佔用道路
施工佔用道路
婚喪喜慶佔用道路
難道每件事都需要
貼標籤~蓋印章
細細數落

笑看人世就好


小弟正當年輕血氣方剛之時,故不若小葉叔叔這般淡定穩若泰山
感覺您是一位相當有肚量能夠事事包容的人?! 小弟應當向您多學習才是.

leehom wrote:
有啥好跩的阿...

小弟自己是幾乎天天帶著單眼,因為放在家裡不放心...
但是保持的心態是單眼不過就是工具,有真的想用才拿出來拍,
而不是拿來炫耀或是拿來跩的!


小弟也不知道這有啥好跩的,只是普世價值觀單眼似乎就是專業的表徵,
尤其對於攝影涉略不深的小毛頭如我,部份攝影者給予我的感受是不大好的,
或許是小弟的偏見所致才上網站前來詢問各位的看法.

這樣的心態就很健康,小弟也應該多加學習
有的人會為了不想讓人有刻意賣弄的嫌疑故不敢隨身外露帶著單眼
但小弟愚以為對於自身所喜好之事不認真去經營才是對不起自己.
為了遷就別人的眼光而不去做自己那才是真"假掰".

lkkdon wrote:
以相對來說...路人!!當攝影人只有一個時,眾多的路人來來去去是不是也妨礙了攝影人取景!!甚至在取景時毫不客氣的從後推擠!!是不是也有!!....攝影人也好路人也好相互尊重就好!!本國的法律已經很複雜啦!!不需要在制定什麼規範啦!!放輕鬆!!放輕鬆!!....那時路人變攝影人時會體會到這些啦!!


對,互相對等的尊重是必須的,當角色立場對立時人總會感覺不到自身的缺陷,
這些死角盲點我想大概就是前網友所說我有了單眼屆時肯定與其無差異的原因吧?我這樣猜想著
正如我常舉的例子,當平時作為路人會認為開車騎車搶黃燈闖紅燈任意變換車道是很令人不爽的,
換作自己開車也經常會貪小便宜的做這類的勾當,開車時也不喜歡路人任意穿越車道,
或是黃紅燈還龜速前進或是相互霸占道路之類等等問題.
所以人多示眾也正如前網友所說是另類的霸凌,這些只能自由心證考驗自己的良心良知.
小弟自嘆不如做得肯定是不夠好,或許今天也沒有那資格在此大放厥詞,這小弟都會自己反省.
  • 4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