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堤 wrote:
是嗎?以我告過幾個狗養的經驗,告訴人是要到被告戶籍地去開庭才對
所以,你以為紹某要告人,是被告最慘嗎?還不一定咧
你不信?剛剛1個多小時前才收剛到一張開庭通知,PO給你看看...(恕刪)
人家就沒經驗阿.. 不要給人家搓破啦!!心很痛的....
零的境界01 wrote:
又是從哪邊得來的訊息?高點電視台嗎?還是?
貓兄 你說說看
不長眼 wrote:
唸唸看
ChaioPi
10011001 wrote:噓,不能說啦
難道說 利比亞事件的起因是切樹枝引起的?!!
SKIN wrote:這麼懸疑的千古奇案,非得請出兩津勘吉來處理吧
偵九隊之後 接下來應該是 警視廳灣岸署刑事課 接手吧!!
米堤 wrote:嚇屬倫啦
剛剛1個多小時前才收到一張開庭通知,PO給你看看
SKIN wrote:
人家就沒經驗阿.. 不要給人家搓破啦!!心很痛的....
ChaioPi wrote:
假設紹先生在高雄告,而被告者住在台北,那麼被告收到傳票後就要跑到高雄來出庭
a517 wrote:
結果咧!結果咧!結果...(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