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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就是你!!我唾棄你的行為-由當事者 邵柏瑞聲明

恩差不多了 人客都跑光了~

1500
1500~
-----------------------
我輸了..
輸給一個 不長眼的
佔位置佔位置,看有沒能拿下1500

=========================
我輸了
job0715 wrote:
恩差不多了 人客都跑...(恕刪)


疑?
1500不見了...
不能先搶位再編輯嗎??

1500出現了
也補上發言了.....

job0715 wrote:
恩差不多了 人客都跑光了~

1500~
-----------------------
我輸了..
輸給一個 不長眼的
(恕刪)


真是不好意思...

疑??

在1503發言之後
熊熊看到太平洋先生的發言..
應該是1504.還是1505
忽然之間...
又不見了....

M01好奇怪....
jiasai wrote:
你這樣說也很怪,難道自首的都很弔詭?
而且弔不弔詭是一回事(可能他認為發言的人誇大了,認為與事實不符,自己沒錯才po的),不過至少我認為發言者跟老頭所言並無二致
當初發文者也算是目擊者,他本人就算是一部分證據了,有必要掌握啥確切證據才能發言?
至於人肉公開資訊有無違法我不知道,我是認為還好吧
無自行舉證卻由老頭自己補齊這雖然少見,但如果對於事實並無損,之後再加上其他意見附和有何不可?
所以應該不算使某人名譽受損,因為名譽本來應該就是建構在符合個人行為上的
說出一個人的行為,當事人也承認,名譽交給大家公評,受不受損應該只跟事實有關,跟說的人有啥關係?



......這位大大,看完您這篇發言之後,我非常的驚訝原來我們對於事務認知的差距是如此的大...
不過這也難怪,我們之間的論述仿佛鬼打牆般的沒有交集
但仔細思考後,我也終於發現了您跟我在最基本論述的重大差異點
以下我把這個差異點詳細說明,好供後續閱讀的網友自行評斷,請參考~


差異點:"我個人認為原PO文年輕人於網路上所撰寫之文意,並不是事實發生之真實經過"


這就是我跟大大之間最大也是最基本的認知歧異點
我看過原PO在還沒編輯文章前,所使用的文字是"砍樹"
關於這點我真的要很真誠的請問大大,姑且不論你有沒有在網路上看過這些討論
如果您是第一次看到老伯在之後PO出的現場照片,看到那叢堤防邊的雜草被弄斷的4根小枝枒時
您會以"砍樹"來形容這樣的情境嗎?
我個人是不會的,而我也非常武斷且自我的相信,絕大多數有基本國文能力的人
絕對都不會用這樣的文字去形容那樣的情景,這就是為什麼我認為原PO年輕人之發言,
顯然與事實有非常大、而且是近乎惡意的誇大形容
但也非常明顯地這樣的觀點您並不認同
因為您的回文從頭到尾都不斷強調....
"原PO年輕人在網路上撰寫的是事實、跟老伯所言並無二致、名譽受不受損只與事實有關等之云云"
您不斷地強調原PO就是事實
但我個人壓根就認為年輕人之PO文,對照事後之照片,顯而易見地

"並非事實"

如果能釐清這點的認知差異,或許我們之間的討論才有可能取得共識
其它後續的課題,例如人肉合不合法?自首吊不吊詭?年輕人是否掌握證據?....等等的問題
其實自然就迎刃而解

以上

本人再此對於邵先生的抱歉.深深的說聲對不起.也希望大家以此為戒.不要再跟小弟犯了同樣的錯.

也再此引以為戒.對於此事不再有任何的回應.希望將本人對於邵先生的傷害降至最低.



最後再說聲.邵先生真的是非常的對不起

對不起:喔!!!我老人癡呆症又犯了~~真糟糕~請各位原諒!!!

現在戲演到哪了?

那幾位平常不來攝影版的''嘴砲''怎不見了?
一旦明白了世界是複雜的,人性是複雜的,我們就擁有了寬容與智慧,{城府}可以讓我們游刃有餘的行走其中。

Brugge wrote:
基本上呢,你真的對某...(恕刪)


原來如此 照您的說法

基本上 人長的兇 說話態度差 口氣大 認識的人多 就可以無所不做了對吧

以後看到比自己大隻的在為非作歹也不要去管好了 反正也打不過人家

也千萬不能到處宣揚or報警

搞不好碰到個警察也是這種觀念的會反口回你一句 管那麼多幹麻 你沒人家兇可別跑來警局取暖阿

難怪現在到處都是校園霸淩 拳頭大 口氣大就是一切阿

老師被學生嗆 也不敢出聲了 畢竟人家可是人面廣 有黑社會後台

這種想法真是.....社會病太久了

也許老頭子沒我口中的那麼嚴重

不過是砍了幾支樹枝

不過重點不是砍了數枝 重點是回話的態度

今天 大家都會做錯事

亂丟垃圾 亂摘花 等等之類的小事情 大家都會做錯

當您被糾正 我想只要好聲好氣的回 抱歉 我知道了 下次不會再犯 等等之類的話

這才是正確的作法吧

老頭子如果用這種口氣回話 還會被人肉嘛

面子是人給的 臉是自己丟的 怪不得人

小弟年紀淺 20出頭罷了 但仍慶幸父親的教誨 令我沒產生錯誤的負面觀念

也希望有這種觀念的不要再傳給下一代的孩子 否則 大家只會比兇 惡性循環

小弟口才文筆都不好 要提告 歡迎
chaoscash wrote:
基本上 人長的兇 說話態度差 口氣大 認識的人多 就可以無所不做了對吧
以後看到比自己大隻的在為非作歹也不要去管好了 反正也打不過人家
也千萬不能到處宣揚or報警
搞不好碰到個警察也是這種觀念的會反口回你一句 管那麼多幹麻 你沒人家兇可別跑來警局取暖阿
難怪現在到處都是校園霸淩 拳頭大 口氣大就是一切阿
老師被學生嗆 也不敢出聲了 畢竟人家可是人面廣 有黑社會後台

這種想法真是.....社會病太久了

也許老頭子沒我口中的那麼嚴重

不過是砍了幾支樹枝

不過重點不是砍了數枝 重點是回話的態度

今天 大家都會做錯事

亂丟垃圾 亂摘花 等等之類的小事情 大家都會做錯

當您被糾正 我想只要好聲好氣的回 抱歉 我知道了 下次不會再犯 等等之類的話

這才是正確的作法吧

老頭子如果用這種口氣回話 還會被人肉嘛

面子是人給的 臉是自己丟的 怪不得人

自己的錯道了歉了事!
別人的錯非得提告,卻沒有想過為何會引起這樣的錯。
今天弱勢遇上強勢非得低頭不可,否則強勢大話一講,弱勢只能自己吞下!

今天的道歉信若是真心誠意沒有半點委屈,這才是真道歉!
若不是,那雙方得到的是什麼?
一個不被告,一個爽而已嗎?

樓主的不提告再發展下去,會讓更多人瞭解[邵柏瑞]在此事的做法是如此。
樓主得到了面子,裡子呢?
以後大家遇上了[邵柏瑞]是不是要退避三舍。

今天chaoscash大這篇文小弟非常贊同,也很感嘆今日社會的景象,也感嘆此樓某大的積極回應。
今天我只能在感嘆中將電腦關機,希望明天自己有更開朗的一天。


TT4021 wrote:
本人再此對於邵先生的抱歉.深深的說聲對不起.也希望大家以此為戒.不要再跟小弟犯了同樣的錯.
也再此引以為戒.對於此事不再有任何的回應.希望將本人對於邵先生的傷害降至最低.
最後再說聲.邵先生真的是非常的對不起


給這位大大一個讚
但也同時感嘆,這年頭,竟然社會的不信任感會氾濫的這麼嚴重
不信任到連對人自白式的道歉都充滿了不信任、懷疑與批判...
這到底是怎麼了?這對以上這些有勇氣有智慧成長的大大,這真的是情何以堪阿?
感嘆的人,您真的有站在這些大大的角度幫他們想想嗎?雖然我一直不願去懷疑這點
但這會兒,實在是讓人一邊苦笑一邊

感嘆阿...
chaoscash wrote:
重點不是砍了數枝 重點是回話的態度...(恕刪)

沒錯,如果當時在岸邊被這家伙嗆的是全身刺青的兄弟
那今天他也沒辦法杖著提告的令牌,讓一堆人跟他道歉了

問題是,如果真是兄弟,他有那個膽嗆嗎?
真的兄弟,不怕他告,他也沒有機會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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