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撿到相機真的好心沒好報 (實例) ...

通常~

撿到東西不管是否有辦法找到失主~

也不管東西是否值錢~

建議直接送警局....不然就完全別碰觸~

太熱心有時會有意想不到的事發生..............

現在的社會...........
說真的~
要是我寧願不理也不會送警局~
第一個警察可能會問你哪裡撿到的??
抱歉這不是我們管區的喔~你要去....
第二個這種小事警察會很懶~
所以你得一直在那邊等
等到他們有空才能拿單子寫單子之類的

我是沒有過撿到東西送到警察局啦(我最多撿到50元過><)
不過以我遺失東西報案的程序
撿到東西我死都不會想送去警察局的!!!
丟大海...丟大海...小弟也讚成丟大海..

現在這社會小白太多了,

一副就是別人天生欠他, 好像什麼事都理所當然.

台灣人沒什麼法治觀念, 但是告人卻很會告.

動不動就是搬法條, 叫警察...
這讓我想起好多年前…
在桃園撿到一個皮夾
後來經由裡面的駕訓班的電話
聯絡上失主的家人
後來失主自己打來…一付不要緊的樣子(?)
也不講個確定的時間地點來拿~~
因為皮夾裡頭有一張醫院的掛號證
後來我火大經過那家醫院時,把皮夾寄放在櫃檯
並說我會請失主過來拿!!!
於是我打個電話去:東西在某某醫院,你愛拿不拿隨便你~~!!!我沒空一直等你方便的時間~~(掛電話!)
哎~好事難為啥
辛苦你們一家人了
老實說我也是很怕麻煩的人
我上次撿到手機看也不看就拿去警局了
我也直接跟警察先生說我不登記了只告訴他在哪撿到的而以
其實這樣就好了
不然現在有太多人受人幫忙還反咬一口的實在不少
小心啊~~
確實現在社會已經愈來愈多人擔心好心被雷親的後果,寧願少點麻煩也不願意伸出援手,所以樓主的姐姐正義感值得嘉許。但如果一開始當計程車司機的樓主爸就先把失物送警局,而不是丟到後車廂似乎是比較合情合理(畢竟計程車應該有一定機率撿到東西卻不知是哪裡掉的,先不說後面警局的處理狀況,程序當下如有不滿其實可以適當向警察反應,送交警局畢竟比留在身上安全)

至於打開相機裡的相片觀看,甚至試用,只能說失主到時萬一看到這篇po文提告不說,萬一像一些動作片(ex:玩命手機......)裡面看到什麼不該看的之後引發一連串的後續發展那就更是跳到黃河也洗不清了......(抱歉我電影看太多)

助人為快樂之本,但助人之前還是得保護好自己別讓自己反倒理虧就是。這門學問需要好好拿捏~
ps不過我想失主拿到相機應該還是很開心的!



樓主 :

你們一家都是好人 .. 請不要因為這種爛人 讓你們覺得做好事都是不對的 ..

謝謝你立下好榜樣 ..

我了解丟失相機的感覺 .. 也曾體會那種找回失物的溫暖 ..

不管如何 ... 你們都做對了一件事 ... 這種風氣才是我們該一直延續的 ....

謝謝你



ggyy1486 wrote:
不過下次有類似情況 .. 我不再交給失主 也不送警局 .. 我直接丟到大海去 .... 想要回失物去找海龍王領吧 ....




不要吧~
東西丟了能找回來已經很不錯了

態度有點差...

如果是我也會想

直接丟到大海去

對方的態度令人傻眼
還要樓主送過去
這是什麼心態呢?

難怪越來越多人不願意多管閒事
本來無事反惹一身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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