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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就是你!!我唾棄你的行為-由當事者 邵柏瑞聲明

不知曾幾何時MOBILE01變成記者都會上來的地方,
小事情也用顯微鏡來檢驗,
不知道真相的群眾跟著起鬨,
這件事情大家學到了多少呢?
跟我在另一篇回沒人注意的文章,兩造人馬一樣鄉愿,互相不認識的非得造口業或當面掄拳頭把人家逼到邊緣才甘心。對於互相認識的,似乎什麼都可以掰得出理由。今天網路霸凌不可取,之前另外一棟樓似乎弄的過分了些,一些網友請自愛些。另一方面今天昭先生這篇樓雖說是澄清但說實在就像其他網友說的軟中帶硬,對於您自己做法有解釋的作用,也可看出修剪樹枝的用意。但其中的態度我覺得只會把攝影人給予社會大眾的印象有更負面的影,像是嗆聲與刮鬍子的說法;今天會玩攝影的人對自己應該是有相當的自信,尤其是像樓主這種大大級人物,多少會有點恃才傲物這我不反對,但在桀傲的同時我認為風骨也必須同存,這樣才不會落得讓人家覺得我們攝影玩家只是一群自私而且自以為的人。言不及義但希望兩方人馬共勉之。
態度問題
人家問你你嗆人家
結果被爆料怪誰

如果好好說不就沒事了嗎
你那麼愛她 ~ 為什麼不巴她六下 ~~
"專業"的攝影師,說起話來就是不一樣,

看完這麼多,個人只是有一點點小小意見,

第一,為了攝影佔據位置本來就給人不好的觀感,之前跨年時,為了拍攝101而佔據位置上了新聞,

第二,原來專業的攝影師也兼具看相讀心術的本領,連心虛也可以看得出感覺的出來,

第三,破壞樹木的部份,個人本來就持保留態度,只是對於閣下強勢的回應,不太能接受,很多社會上的衝突不就因此而起,那一句話,的確讓人覺得挑釁味很重,就算閣下覺得自己沒錯,不能用和緩的語氣嗎?

第四,相信一個人對於一件事的處理可以看出一個專業人士的氣度與胸懷,或許在攝影的專業上,讓人無庸置疑,但是,在面對一些小小風波上的處理,不知道是不是也是一樣的大格局?

得理不饒人,理直氣壯,個人總覺得不是一種可以讓人稱讚的事,不如理直氣和來得圓融.

這件事,讓人覺得(個人感覺),就好像那位檢到錢的法律系同學要求百分之三十的回饋一般,法律上絕對佔得住腳,但是,相對於之後,不斷發生路不拾遺不求回報的事情,不禁讓人覺得,高學歷高專業並不一定代表高道德.

閣下可以提告,只是相信結果必定是毀譽參半,如果可以得理饒人,理直氣和,對這件事未嘗不是件圓滿,也可以讓人有另一種大格局大氣度的感覺.

相信藝術家有的不只是專業,應該還有氣度與胸懷.

Good Luck

domoto0101 wrote:
回應網友不實指控幹嘛...(恕刪)


不好意思,不是我要吐槽你,
只是想說,
難道現在社會上連比喻都不行了嗎

mobile2009 wrote:
澄清之前還要先無意中...(恕刪)

是跟妮可很好的那位嗎
能介紹認識一下嗎
大家都是同道中人

@@很多人想歪了 我是說攝影
去年我們就已經證明了啦,男人啊!不用過40啦,基本上滿18就已經剩張嘴了
哈~

還是很多人搞不懂


假如: 那棵樹 本來就不該存在


哪裡有錯可言@@



先搞清楚 在來評論吧


mjohns wrote:
傷到樹有錯是天經地義
這是個人道德問題
但是罪不致死

每次有一點風吹草動就群情激憤
實在看了有點無聊

所謂"又不是把他弄死"不代表樓主沒錯
而是強調一堆人把事情小題大作

也提過所有的問題癥結是溝通

如果當初他態度讓別人感覺很好
也不會有人上來說三道四這種芝麻小事
這才是所有問題的原點

過了幾天
誰還會記得那些被修剪的小樹
過了幾個月
植物依然茁壯

不要老是在網路上搞群眾暴力 鄉民正義
好像顯得自己比較有水準



原來把事情不同的一面說出來就會變成【搞群眾暴力 鄉民正義】...是看起來【比較有水準】的行為..

過了幾天
誰還會記得那些被修剪的小樹
過了幾個月
植物依然茁壯

過了幾天
誰還會記得那些被毆打的某A
過了幾個月
某A依然生活

所以我看誰不爽..K他兩拳也OK...????

所以根據【修剪小樹】的理論...我跟其他版友可能成為【正液膜人】
但是若根據【某A】的理論...我可能又變成壞人....

那還真是 正液 歹人 傻傻分不清!!!

為什麼總會有人站在少數方就會說另一邊搞暴力??
這個暴力是亂數觀看者中,較被認同的說法..
如果這樣要被譴責為暴力...

民主的體制不就早就該被推翻崩毀..

又或者說...

少數方一定要萬歲一下的...該不會就是傳說中的極端統治主液..囧???
喇叭嘴技術交流,超越唬爛的境界
邵先生是被質疑"疑似"破壞不明產權的樹木,因此有這些討論串和批判

我想各位也是因法因理加上自己的價值認知,對於邵先生有所微言甚至動作

而隱私權/肖像權/以及是否有涉及到公然污辱和誹謗的部分,更是關於法律的部分了

說白一點

因為某人"疑似"行為不當,所以以一些可能觸法的言行來回應,卻又對當事人將以法訴責的暗示表示不滿

似乎有些說的..不是很通

我是贊成法治國家依法行事,若真有破壞公物的情形,當然依法論處,看有無熱心人士舉證提告或檢舉

當然或侵犯到人身名譽或隱私方面,我也贊成一定要提告

不然台灣只會越來越鄉愿,最後國家變成鄉民體制

美國有陪審團,台灣以鄉民團作為是非對錯的依據

台灣人要自愛、團結啦~
不要像個小孩子一樣!
只會讓人家看笑話而已!
多為社會、國家做些有意義的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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