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射光的傷害....現在沒人瞎過,也沒人死過~小弟就說一下吧~軍隊雷射相關設備的操作.手冊的安全規定是將"嚴禁對準人體,還有反光體擊發".....字體寫的比其他安全規定還大字.規類是"雷射武器"~>星際大戰雷射槍??實際使用起來,連個"光"都看不到........= ="(確定設備功能正常)當然軍隊也沒人因此瞎過眼,或被它"射殺".~but~連最草菅人命的台灣軍方都巴結的強調危險性..........所以大家還是有所節制別太鐵齒.雷射光因用途而有很多種類,對人體影響深淺皆有.想一下,陽光照久都會出事何況雷射??
像今天桃園跨年這種雷射基本上應該是只有在售票演唱會這種場合(ex.台北小巨蛋等等..)要求現場禁止攝錄像規定者才能夠裝設..如果在那樣的場合下導致相機燒掉被主辦單位查出是未申請許可證而違規攜帶相機進入拍攝的一般觀眾導致相關損害發生者主辦單位可以有權不賠,並保留相關法律追訴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