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才疏學淺...個人覺得開版大如果只發那句話的確會有您所說的"輕視"的感覺不過開版大那句話是在整篇文章內而且是疑問句我想國小國中的國文老師應該會說開版大是使用"開門見山式"的作文手法來書寫這段文所以我想GodzillaNeo大 有點斷章取義了~
借題發揮一下!LOMO的風格?去台南誠品看到那麼貴又不知道能拍啥?是在貴啥的LOMO風格像機就覺得奇怪搞噱頭就搞噱頭!不用去說這才是拍照或什麼的!誠如之前大大所說,也不需要去推廣!反正喜歡的人自己會喜歡!不喜歡的人推再多也使是徒增反感我真的搞不懂啦!那種不知道自己會拍出啥的能幹嘛?這就是藝術?!
中華民國國民有言論自由,只要不涉及一些法條上違法的事情,人家想說什麼就有權利說什麼,這也是一個有受過國民義務教育的中華民國國民應該有的常識吧?鏡頭素質差是公認的事實,人家就算擺明了藐視又如何?動不動就叫人注意用詞,這位老兄你才應該注意用詞吧?受過義務教育的國民應該知道尊重兩個字代表什麼涵義
GodzillaNeo wrote:如果大家不知道我在說什麼,可以去問國小或國中的國文老師他們應該能做詳盡正確的解釋 ~~~~(恕刪) 感覺應該是"你"要去問你的國小或國中的國文老師....他們應該能教你看懂別人寫的東西....你不覺得大家都懂,只有你自己看不懂
台南新光三越站前店十三樓正在辦lomo的攝影展,小弟看了之後很是感動,雖然自己的作品是高清派的,但也特愛那種即興、個性化與驚奇感的lomo風格,不過誠如樓上所講的,不喜歡的人看一眼就會撇過頭去,而lomo相機鏡頭的素質不高(有的甚至相機設計故意有缺陷)也是不爭的事實,實在沒什麼好爭論的,給彼此留個空間,尊重對方的看法與價值觀,我想這個社會會更進步吧。--不過話說回來,手邊的lomo fisheye還是借來玩看看的,不然我也是嫌貴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