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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腳架佔位拍101煙火「無法度」!北市府:僅能柔性勸導 | 生活新聞 | NOWnews 今日新聞網
http://www.nownews.com/2010/12/28/327-2677423.htm#ixzz19Opxl4It
記者姚南宏/台北報導 2010/12/28 16:46
如果板凳是可藏於民宅的十大凶器之首,那相機腳架就是「佔位」十大神器之王。昨(27)日NOWnews.com《今日新聞網》報導《拍攝101煙火用腳架佔位!網友PO「台灣奇景」痛批》,今(28)日記者致電詢問北市府大地工程處後續處理情形,所得到的回答是,「27日下午已經到現場,不過因為腳架是民眾的私有物,無法移開所以只能進行柔性勸導。」
CYMKRGB wrote:
真是失敬...(恕刪)
就如我在我的部落格說明過, 我的家人當然曾經宣示主權, 立告示牌, 用鐵圍籬 將土地圍起來. 但因為土地面積太大,我們並不是住在那一帶,無法時時看顧. 許多象山早覺會的民眾及附近一帶居民, 漸漸侵入, 拔掉變賣我們立在象山上的東西. 最糟糕的是政府片面將其畫為林地保護區. 我們無法有效的利用土地, 政府又進一步將之公園化, 卻從未接受地主的陳情抗議, 未給予合理的補償或租金, 從未在公共造產上說明該地區屬於私人產業 等等.
當然, 原本與大眾分享的美意若變成"沒有阻止" "沒有圍住"的指栽, 那就真的另人痛心了! 以德服人, 期望發揚公德, 相互尊重的社會真的這麼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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