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聽說在美國有些場合,攜帶三腳架需要先申請的,看來台灣急需這種善法呀~~會抱怨的人除了因為欣賞煙火的興致被破壞的人之外,我相信還有"來不及佔位"的人。不過拿三角架站位置真的很可惡~ 台灣應該立法管制三腳架才對,別讓他們以為有了大砲雞肉就是老大~看煙火的人才最大,拍照的人不應該壞了大家的景。不過這麼一報出來,那些人還敢回去拿那些腳架嗎??應該還是敢吧,臉皮都那麼厚了~ 應該沒差。雖說不應該一竿子打翻一整船人,可是常常在一些風景景點都會看到這種沒水準的人,比例也太高了點...
東看西看 wrote:我家有帆布 大尺寸免...(恕刪) 我很有興趣先搶先贏是吧那我帶帆布上去佔位置把腳架都收一收推到一邊!!!占一大片位置給鄉民們拍照跟看煙火ˋˊ..我很想這樣做啦...但怕帆布被破壞更怕上去時被海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