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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這樣的言論有沒有瞧不起或是歧視LOMO呢?

散場了嗎?才想說拉板凳來看戲說.......
小弟對LOMO不感興趣,光看那鏡頭素質和機身,實在倒彈!
但卻很欣賞同樣是熱愛底片機的同好,
至少在拍照速食化的時代,有著不一樣的堅持。



Violin6918 wrote:
小弟對LOMO不感興趣,光看那鏡頭素質和機身,實在倒彈!
但卻很欣賞同樣是熱愛底片機的同好,
至少在拍照速食化的時代,有著不一樣的堅持。

LOMO 機也有數位的...
規格一樣是.... 倒彈!
網路發言嘛... 多是隨便說說!別太認真..
幾個小小疑問....

不是明明是要告刑事上也就是刑事訴訟法
為什麼都引民訴的法條

另外
刑訴沒有訴訟費用的規定
簡單說不請律師的話
應該不用錢
(會說應該,一來小弟只懂皮毛,不知有無遺漏
二來只懂理論,不知實務運作)


還有,有位大大提到關於虎爛
據我所知應該算是誹謗

檢單說 公然侮辱 vs 誹謗

公然侮辱,不需證明就可以知道是在罵人而已,ex : 你是狗,你是豬

你會真的去考慮說,別人這樣罵我,我真的是狗,真的是豬嗎??
如果你回答,是....那我......無言

誹謗,可能可以證明是事實, ex : 你虎爛,你外遇

有沒有可能你真的虎爛,真的外遇
有! 證明為事實,就"有可能"被告勝訴
(用"有可能"因為有例外規定)


小弟沒有別的意思,也沒有幫誰或糾正誰的意思
只是提出小小疑問~~

樓主和他的好朋友都不見了啦!害我期待這篇變得很有趣說
歡迎參觀我的flickr http://www.flickr.com/photos/aaronhsu/
如果OLYMPUS MAN跟G大是同一人

告輸的不就是他嗎?


衝擊起子 wrote:
如果OLYMPUS MAN跟G大是同一人

告輸的不就是他嗎?


根本沒有誰要告誰
就像之前炒得熱鬧滾滾,舅舅是所長的某三聯單獵人
還不是被看破手腳就靜音了

這篇也是一樣
只是樓主的「好友說」更讓人...
看來慢慢就會沉帖了,應該不會出來讓我們消遣了吧
我是Hiroyuki
真是可惜呀

虧版大是個人才呢

哈哈哈
hiroyuki2243wrote:
一開始的原文G的第一...(恕刪)


+1
好啊!~看了這麼久hiroyuki大算是非常的用時間去看這些回應~
我也看不出其他版友有說出甚麼值得那麼反彈的話~
可能是我不夠無聊~國文造詣不佳~又時間不那麼多的去挑人語病吧

基本上~我只覺得這GXXXX什麼的~就是放假了時間太多~
覺得自己很正義~覺得很懂~然後放暑假上來打嘴砲~
但是我想說LOMO實在不是你想的那樣~
我想真的懂的人~是會把時間花在處去走走留下一些有美好記憶的照片吧~
不是在這裡直嚷著要告人(這樣有表示很厲害之類的嗎?)

我以為這篇可以結束了~沒想到還一直高高掛在版頭~
啾竟~
到底還可以撐多久呢?
影分身術還可以再撐多久呢?

該可以換通靈之術之類了吧?
原本入來想了解一下LOMO的東西 卻變成好戲連場。。。

以下的圖是送給那個G字頭的 還有那個剛好相同IP的O字頭

講不下去就消失了呀.. 或是在靜靜觀察找人語病準備再告人吧.

不過或許他也知道再出面下去自己搞不好就要紅了. 趕快銷聲匿跡比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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