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dzillaNeo wrote:
嘿,現在才有人發現啊 ~~~
我來解釋一下吧 !
的確是同一台電腦發文的,但是卻有O其人 !
這是到我家的朋友不希望又鬧上法院才會發文規勸
我沒那麼無聊用同樣的帳號回文給對方台階下 !
很簡單啊 .... 懷疑是我重複發文,史提芬大可以不承認他的道歉文
沒有誠意道歉那就把道歉文撤掉啊 !
那就重回原點,我照樣有權提出告訴 !
反正在法院上要證明不是我重複發文不是什麼難事 ~~~(恕刪)
以上是第一版說法,留著以備不時之需
歡迎參觀我的flickr
http://www.flickr.com/photos/aaronhs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