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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這樣的言論有沒有瞧不起或是歧視LOMO呢?

原來戲還沒演完

"媽 跟爸爸說我今天不回家吃飯"
我要留在這邊看戲
越到後面越是精采
兩邊交鋒可真是激烈
撼動了我的心


查IP的那位大大

"您"真的做到鄉民的本分了


給你一個"大拇哥"
無聊在閒聊版看到懶人包來逛逛
沒想到是篇有趣的戰文...
更好笑的是我去了樓主的無名逛了一下
我認識他耶
讓我很少回文的人都忍不住來湊熱鬧了

給這位曾經是"同學"的樓主個建議
從各樓的回文就知道
現在是誰的問題比較大了...
還是別在這裡惹是非吧...

沒想到畢業後
可以見識到人類的"轉變"
hiroyuki2243 wrote:
啊...我現在只有1...(恕刪)

天空一樣的藍!

精神分裂的,一樣人格有問題!

不懂得訴訟的人,一天到晚想要告人。

晚安,hiroyuki2243大大,您就不必跟他一般見識,這個版還需您寶貴的知識呢!把力氣傳承給小弟這樣的後輩吧。
mkjcmike wrote:
無聊在閒聊版看到懶人...(恕刪)


不會吧!?您有這樣悲慘的過去!?

他曾經嗆聲說要告你嗎?如果有,我會幫你禱告的!

alulu_chen wrote:


不會吧!?您...(恕刪)


我記得從前是個乖小孩啊
怎麼過了十年 出了社會
就可以看到不同的一面...
"社會"真是個恐怖的產物啊~~~
mkjcmike wrote:
我記得從前是個乖小孩...(恕刪)

「社會」只是考驗最原始的人性!

因為抗壓性不足,導致現實生活中承受的壓力必須在虛擬世界(Internet)中發洩以求平衡。
這一篇真是越來越有梗了, 我現在已經不想知道這樣有沒有歧視LOMO了.

我只想知道這一切怎麼合理的解釋. 而不是用嘴巴硬撐.

大家講話也都不好聽, 但也沒污辱到人. 那何必這樣呢? 結果被砲到無以復加....
GodzillaNeo wrote:
嘿,現在才有人發現啊 ~~~

我來解釋一下吧 !

的確是同一台電腦發文的,但是卻有O其人 !

這是到我家的朋友不希望又鬧上法院才會發文規勸

我沒那麼無聊用同樣的帳號回文給對方台階下 !

很簡單啊 .... 懷疑是我重複發文,史提芬大可以不承認他的道歉文

沒有誠意道歉那就把道歉文撤掉啊 !

那就重回原點,我照樣有權提出告訴 !

反正在法院上要證明不是我重複發文不是什麼難事 ~~~(恕刪)


以上是第一版說法,留著以備不時之需
歡迎參觀我的flickr http://www.flickr.com/photos/aaronhsu/
showerspring wrote:
但你講話還真討厭.....(恕刪)



+1......

我看我跟我媽 的!都要吠出來了
mkjcmike wrote:
我認識他耶無言
讓我很少回文的人都忍不住來湊熱鬧了


哇 連現實社會中認識的上來指認了. 這樣一傳十十傳百的在朋友圈中傳開....G大這下子真的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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