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機美國上架,Minolta 鹹魚翻生?可是,這種怎麼看,都像是貼牌機.我手上還有MInolta Dimage A1類單眼,KonicaMinolta D7D數位單眼,Minolta 505si(不確定型號)單眼,五六顆M家鏡頭,如果M家能夠復活,當然很好,但是,就怕只是用M家的名號出來撈一筆,然後沒多久就不見了.
imhung wrote:新機美國上架,Minolta...(恕刪) 這報導文章中有一句說明:「根據 Amateur Photographer 的報道,EBI(Elite Brands Inc.)透過授權,獲得了「Minolta」品牌在美國的使用權。」所以只要我能拿到授權,在台灣賣Minolta牌的眼鏡玻璃也可以。只是花錢買現成牌子,所售商品跟原來該牌的業務與技術根本沒有任何關係,這種商業手段並非罕見,略似"借殼上市"的意思吧。專利與技術及人員工廠賣給Sony,品牌另外賣給他人,這樣拆開來賣比較值錢嗎?這恐怕得問問<麻雀變鳳凰>裡的李察基爾才知道。
幾年前買過德國Praktica的數位相機,也是原本的相機大廠,只是後來沒落了.不過剛才看,這家似乎還活著,但是只剩下一些低價位或是特殊相機在撐(如防水相機,高倍望遠...).手邊的Minolta相機,為我留下不少美好回憶,如果可能,當然還希望能夠起死回生.
日本很多都是這樣玩,比如品牌還在,但美國市場不好,就把品牌授權給美國其他公司使用,還能增加獲利Minolta當初是和Konica合併,然後把相機事業部賣給SONY,品牌沒有賣給SONY,Minolta還是可以把品牌授權給美國,歐洲...增加Konica Minolta的獲利當初MInolta Dimage A1這台我也有買
arthurkc wrote:minolta 當年賣給 sony 的是單眼的部門,現在這家出的都是隨身型相機。應該是當年賣不掉的,現在賣給另一家公司了。 查了下資料應該是樓上O大說的對M當年把整個相機部門都賣給S了不分單眼或傻瓜當然也包含所有相關的專利但是Konica Minilta公司和品牌都還獨立存在所以要用Minolta品牌再出相機是沒問題的搞不好還是找索尼代工的呢反正產線還空著不用白不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