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在高鐵站附近遺失這台相機的人麻煩PM我.
cheers
東看西看 wrote:
拿去給站務人員或警察比較好
以免被失主告侵占
而且失主不一定有上01 但他說不定會去問站務人員...(恕刪)
你講的是法律問題,是沒錯 !
但若是失主在此看見有好心人PO文,
那還會去告樓主侵佔嗎 ?
除非樓主歸還錯人了...
但我想樓主是不會不逐一核對相關資料就任意歸還的,
而且也應會在某一期限之後若還沒尋獲失主就會交予警方了,
所以我想不會有被告的問題吧 !
(若我是失主,是不會告極欲歸還的好心人就是了,而且還會贈禮以茲答謝...)
在此再次肯定樓主的拾金不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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