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還真為難了蔣大,
做過廣告主的人都知道,
不管是廣告還是報導式的廣編文章,
一定都會在最後給客戶審過,不然怎麼可能會付錢給他們呢?
看到Sony美麗的公關用沈重的語氣道歉,並將事情定調在監督不周的角度。
真的覺得,
01的編輯好辛苦,努力的寫東西趕文章,最後在一張照片上出了問題,想要趕快止血封文保護自己與客戶,以免鬧大沒想到事與願違。
奧美廣告的小ae好辛苦,趕稿確認都來不及最後還要吞下來,被客戶罵的有點莫名其妙,當初只是求好心切,客戶也不可能事先上過課說相片是可以看到拍攝機種。現在又要晚上凌晨臨時註冊帳號發文,有點像我們的楊淑君。只差在拿錢做事,沒辦法國際仲裁。
Sony的廣告窗口也好辛苦,那麼多的行銷活動要做,偏偏就在這個忙碌的時刻,在最想不到的地方出了點問題,文章都看過但誰會去問到這相片,只要情境感覺有對位就好了呀,陰錯陽差變成焦點新聞,何苦來哉?
Sony 的公關好辛苦,過年前大家都超忙,沒想到又發生這些臨時案件,危機處理的會議追加以及後續國外報告及追蹤,真是駱駝身上又多了好幾捆稻草!!!!
這有點像社會心理學的"責任分散現象",在人群中,通過採取行動或不採取行動,使事件發生,而在他們單獨時絕不會允許發生。如果發生了,沒有人可以或願意承擔全部責任,最常發生的就是依照倫理或階級來承擔責任,在這個事件上,我們明顯的看到了這樣類似的現象。
但,消費者的眼睛是雪亮的,Sony還是不錯的品牌,只是人的處理方式不盡圓滿。不過現在我們都知道,小台的相機應該沒辦法這麼輕易拍出這麼夢幻的照片了。
01加油~奧美加油~$ony加油~
「無」是台語音譯,所以是台語中的「有」,
是以,「無條件」就是「有條件」的意思。
pipie wrote:
如果你因為01的廣編...(恕刪)
配備:
相機:Nikon FM2 & Nikon D70s & Konica S4 AUTO
blesschang wrote:
有點小感慨,
當初有位01的汽車廣編,只因引用了其它網站的照片,第一時間就被01解僱
唉...........
01的立場很明顯了吧,汽車獨尊Toyota,相機就獨挺Sony,商人嘛,
用不著拿啥公平客觀來批01,沒那麼嚴重
...(恕刪)
你其實可以搞清楚整個狀況再發言。
當初被解僱的01汽車版編輯,他所發的文,是"01自己製作"的採訪文,
而這次SONY TX9 照片風波,是 " 奧美廣告製作 "的廣編文 ( 廣告文 ),
二者的性質完全不同,一個是01內部的採訪文,一個是廣告商的廣告文。
你也能夠混為一談,請別再誤導大眾了,OK ?
WANNA BE A FREE BIKER FOREVER !!
FREE BIKER 67 wrote:不管是誰製作的,最後01沒有再審過嗎?
你其實可以搞清楚整個狀況再發言
一律照單全收?? 那假如這次就算全用Sony的照片,但其中夾了幾張色情露點照,01也照刊不誤?
若有個民眾向立委陳情想成立一個A錢法案,
結果立法院審核投票通過了,請問你會覺得是該只怪那個民眾好,還是立委諸公也要被公評?
"你其實可以搞清楚整個狀況再發言" 這句話原封不動還你......
"誤導大眾" 這句話更是言重了,大家有各自發言的權利,
見解觀點不同時,你何不回過頭去想想,為何那麼多人會用負面的角度來看~~
▂▃▅吾之雙足踏出戰火,吾之雙手緊握毀滅,吾名~羅喉~▅▃▂ 【【羅喉要去的地方~神魔難阻~】】
blesschang wrote:
不管是誰製作的,最後01沒有再審過嗎?
一律照單全收?? 那假如這次就算全用Sony的照片,但其中夾了幾張色情露點照,01也照刊不誤?
不管哪一個網站在審廣告這工作都是看這廣告畫面中有無違反法律條文和善良風氣
所以說只要該廣告畫面中它不違法法律條文和善良風氣以致出現傷風敗俗之事件發生即可
畢竟01是個公開對外的網站
所做的事一定都會被放大看待
若有個民眾向立委陳情想成立一個A錢法案,
結果立法院審核投票通過了,請問你會覺得是該只怪那個民眾好,還是立委諸公也要被公評?
你現在的意思是
立法院=01
民眾=SONY
立委=奧美 是嗎??
你會不會扯太遠!!!
根本就是顛倒是非嘛你
通常正常的流程是 業者>廣告>業者>廣告播放
而今天業者是SONY>廣告是奧美>廣告播放是01
換句話說
今天SONY花錢請奧美拍廣告
拍完後SONY過樣 付錢給奧美
再付錢將廣告放置在01
01過樣檢視畫面中
有無違法法律條文善良風氣傷風敗俗........等事後
即可上傳作業
請問SONY這個花錢大爺都沒說奧美不是了
01是憑什麼說嘴
那更何況01只是個廣告撥放區
如果你是站長不違法你還不做嗎
因為有fu所以Fu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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