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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因為01的廣編稿買了Sony Cyber-shot TX9 & WX5我們無條件接受原價購回


chocobothink wrote:
支持Sony版正名運...(恕刪)

蔣大這版,怎麼越來越熱鬧了
恩,你說的算~~~!!!!
逆低公肖委 wrote:
499樓文章我從沒說...(恕刪)

以下是你499的全文

我也講出我的道理(你的道理有誤所以我特加以澄清)

代理商從以前到現在就不負責水貨(這句話你說錯了在我上一個回應2.的情況下代理商還是要對其回收的不得拒絕)
既然您提起了消基會,那您幹嘛不去消基會檢舉代理商(我沒提起消基會我只提起消基法)

還不是在網路上嘴砲幾句而已,又沒實質的行動 (這我也回應過了這是可受公評之事)


台灣代理商不負責保固水貨,只保固公司貨(但是如果經過其維修之後呢他仍必須對其維修部份做保固其實與其說保固不如說是負責,此維修部分不得卸責你也是觀念有誤)

若保固期內非人為因素故障,公司貨可免收費,水貨則是需要收費(保固期外兩者都是一樣要收費只是在保固期內水貨一樣找店家保固不代表買水貨就無任何權利你並沒全部點出來會讓人以為買水貨無任何權利可行使,不過可能是因為你對於保固契約的概念不是很清楚)

在來就是如果水貨要在台灣退換貨,抱歉........代理商無視你(一樣同上這句話你說錯了在我上一個回應2.的情況下代理商還是要對其回收的不得拒絕)

PS:前陣子才維修過


再來


我前面也說過

廣告商的責任會及於水貨的範圍

所以如果有廣告商的責任問題的話

不能因為以因為是水貨就卸責如此而已

逆低公肖委 wrote:
蔣大這版,怎麼越來越...(恕刪)


再玩下去會不會被抓去浸豬籠阿
bigmouw wrote:
代理商從以前到現在就不負責水貨(這句話你說錯了在我上一個回應2.的情況下代理商還是要對其回收的不得拒絕)
既然您提起了消基會,那您幹嘛不去消基會檢舉代理商(我沒提起消基會我只提起消基法)

這部份是我看錯,我把消基法看成消基會,為了表示我的錯,所以我不去改文,讓大家看到這部份是我引用錯誤

bigmouw wrote:
台灣代理商不負責保固水貨,只保固公司貨(但是如果經過其維修之後呢他必須對其維修部份做保固這你也是觀念有誤)

先生,你會不會扯太遠了,不保固水貨,是指出廠相機的保固,而不是維修過後的保固
好嗎?? 你牛頭不對馬嘴喔,大家在講A,你卻扯B
誰在跟你討論維修過後的保固,你別再那麼天了,好嗎??

bigmouw wrote:
若保固期內非人為因素故障,公司貨可免收費,水貨則是需要收費(保固期外兩者都是一樣要收費只是在保固期內水貨一樣找店家保固不代表買水貨就無任何權益你並沒全部點出來會讓人以為買水貨無任何權利可行使)

說真的,很想給你巴下去
在討論保固期內的維修,你現在又扯保固期外
連笨蛋都知道,保固過後,維修都是要收費的

bigmouw wrote:
在來就是如果水貨要在台灣退換貨,抱歉........代理商無視你(一樣同上這句話你說錯了在我上一個回應2.的情況下代理商還是要對其回收的不得拒絕)

你看過SONY有出現這樣全球換貨的狀況嗎??
像原廠公開承認的T-10還是T-20的水平儀故障,頂多招回"免費維修",而不是退換貨,你懂不懂喔
PS:水貨"好像"在台灣代理商下維修水平儀,好像要酌收維修費1~200元(不可考之印象)


你真的開始扯遠硬坳了喔,遇到鬼打牆了
你如果真的講不下去,可以不要回,這樣只會增加你我的困擾
恩,你說的算~~~!!!!

chocobothink wrote:
再玩下去會不會被抓去...(恕刪)

會~~~~~所以我很認真的再討論
恩,你說的算~~~!!!!
逆低公肖委 wrote:
這部份是我看錯,我把...(恕刪)


彼此彼此你認為我在鬼打牆我也認為你在鬼打牆

妳認為我在硬柪我也認為你邏輯不通是一樣的

就像你說的,回應你的邏輯還蠻浪費時間的

反正一開始我也是亂入

就法論法就道理論道理

這篇文章抨擊的人多呢還是挺的人多呢一半一半吧(沒時間去細數其他的文章呢抨擊的比較多吧)

你覺得反對的人沒道理反對的人同樣也認為你沒道理

反正不會因為你我的一兩句話就去改變這些人的想法的

會罵的一樣會罵會挺的一樣會挺

就看下次01如果發生一樣的事情的時候是不是會有同樣的處理吧

大家繼續自hi吧
明明就是在討論站長第一次發文講"無條件退貨"

後來又變成有4+N ( 沒辦法,那個第五條:如果還有其他補充說明我會隨時新增,大約就等於無限多條了 )

這部份在討論,或是為了 01 站長需不需要為了這篇廣編文負責在做攻防.....


阿怎麼搞成水貨 SONY 修不修了 ???


快回正題吧,別離題離太遠了


Grunder2006 wrote:
明明就是在討論站長第...(恕刪)


啊!!
不是閒聊版嗎?
Grunder2006 wrote:
明明就是在討論站長第...(恕刪)


其實我會點出這個是因為蔣大說的以下紅色的話(請看477樓全部貼出)

我說這是我自己花錢大家也不相信,還要說這是sony在後面撐腰,這樣啦,既然大家都很會爆料,如果你能查到或是提供出任何資料,證明這些機器是sony出錢回收,我把這些回收金額總價乘10倍捐給聯合勸募,不然我覺得大家期待我出來說些什麼,但是解釋了你們又不相信,那我出來講話幹嗎? 你們不是都已經有想法了嗎?



錢是我自己的,我想我應該有選擇怎麼使用的權利,購回的相機我不可能翻修再賣,我想了一晚決定將購回相機送給我兒子班上的小朋友,讓他們可以記錄生活,培養分享的熱情,這應該是很棒的事,但是如果購回的是水貨相機,將來如果壞了可能沒有辦法得到維修服務,這樣我等於製造了一個問題給他們,所以我想了一下才會改只購回公司貨相機。

做出的質疑

買水貨應該不會沒辦法得到維修服務吧
bigmouw wrote:
廣告商的責任會及於水貨的範圍
所以如果有廣告商的責任問題的話
不能因為以因為是水貨就卸責如此而已


完全不同意
要回收當然收公司貨阿
公司貨享有的售後服務是包含在售價中
水貨價各家叫各的 保固也各保各的
這哪是卸責 而是釐清責任歸屬
選水貨當下就是自願放棄公司貨的權益了

有種用"盜版"還要大放厥詞的fu
不要是非公道都不會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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