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小樺99 wrote:
不然我每次泡泡麵時 都要期待一包15塊的泡麵裡
會附上大塊又多筋的牛肉嗎(恕刪)
fleather wrote:
現在法規已經有明文規範了吧?
王小樺99 wrote:
只要功能沒有誇大不實就可以(恕刪)
fleather wrote:
以DSLR所拍圖片、當作DC所拍圖片之圖示,不同等級相機所拍出來之結果,算不算誇大不實?(恕刪)
我知道外包裝有小小的一行字 圖片僅供參考, 依實物為主
所以拿DSLR所拍圖片、當作DC所拍圖片之圖示就看他們廣告文宣怎麼註解囉
我不是挺sony, 不是為sony或01和廣告公司說話
我自己也是拿單眼的, 所以我相信, 要DC能夠拍到像拿DSLR一樣的水準
以現階段來講是不太可能的, 所以他的廣告文對我來說沒有太大的意義
看看就好, 但對其它人來說 才會有被騙的感覺吧.
這種事被爆出來也好, 至少讓廠商知道消費者不是呆子
我這幾天看到的,好像是沒有?(版大PO的那篇,對我而言,我並不覺的那是道歉,我覺的依舊是在為自已辯謢)
如果沒對此次的移文、封文道歉,那又何來理由相信,01下次不會再這樣做?
前面的大大說的很對,台灣人是健忘的。
所以某位長官才會說:「撐兩天就過去了。」
大家覺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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