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務回報文章狀態:此文章已有文章違規回報, 若您仍要進行回報, 請完成以下欄位。文章標題:如果你因為01的廣編稿買了Sony Cyber-shot TX9 & WX5我們無條件接受原價購回 (編號: 24396825)文章作者:chiang (來自: 118.160.30.?)文章時間:2010-12-08 00:45回報類型:----------------------居然有人敢回報蔣大...幹的好!!!
從昨天看到今天,從第一篇看到最後一篇....真是看的很火. 一副得理不饒人的樣子 那現在是要怎麼樣才能符合某些人的要求?買東西,這種廣告還是開箱文本來就是看看就好, 01的有建議人家去買這一台嗎?相片造假,是廠商和廣告商的錯. 當然01也要負責一些責任. 至少我看到蔣大的誠意了.就像你去大賣場買東西,買到的產品有問題,當然是廠商賠,賣場要負相對的責任也是應該的.但是也不用叫賣場的老闆下跪道歉吧 ? 要跪也是廠商跪.這次的事件,網管的處理是不當.但是我昨天還是可以看到所謂被刪的文.就我看來, 01是小題大做,這種文章應該就交給廠商自己去回應,不必那麼雞婆去移文章.但是既然移了,就應該把原委說清楚.發文原則第十三條:"本站對會員發布的文字、圖片或檔案保有片面修改或移除的權利。當會員使用本網站服務時,代表會員已經詳細閱讀並完全了解,並同意配合下述規定:13. 發文或回文時,請以理性的態度將事情原委說明清楚。若有蓄意攻訐、挑起戰火等挑釁行為的內容,會視狀況移文處理。"既然當時網管認為有可能有 "蓄意攻訐、挑起戰火等挑釁行為的內容" , 本於職權將文章移往站務區.不知道這樣有何過錯?因為, 若文章屬實,那發文的人自然不只一人.紙包不住火,一定會出苞.相信01也沒那個本事隻手遮天.但, 若文章造假,請問是否又是要01道歉?又是管理不嚴.如果把問題推給發文的人,那一定還是有人罵翻天.就事論事,蔣大出來說明原由,然後提出補償措施.我認為基本誠意已夠.老闆不挺自己的員工,出事就把員工推出去砍頭,這樣誰還敢為他效力?再說,隨便找個阿貓阿狗來跟大家說明或道歉,您大大會滿意嗎?請去砲$ONY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