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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因為01的廣編稿買了Sony Cyber-shot TX9 & WX5我們無條件接受原價購回

這是需要有人負責的,公平交易法規定如下:

第二十一條(虛偽不實或引人錯誤之表示或表徵)
事業不得在商品或其廣告上,或以其他使公眾得知之方法,對於商品之價格、數量、品質、內容、製造方法、製造日期、有效期限、使用方法、用途、原產地、製造者、製造地、加工者、加工地等,為虛偽不實或引人錯誤之表示或表徵。
事業對於載有前項虛偽不實或引人錯誤表示之商品,不得販賣、運送、輸出或輸入。
前二項規定於事業之服務準用之。
廣告代理業在明知或可得知情形下,仍製作或設計有引人錯誤之廣告,與廣告主負連帶損害賠償責任。廣告媒體業在明知或可得知其所傳播或刊載之廣告有引人錯誤之虞,仍予傳播或刊載,亦與廣告主負連帶損害賠償責任。廣告薦證者明知或可得而知其所從事之薦證有引人錯誤之虞,而仍為薦證者,與廣告主負連帶損害賠償責任。
前項所稱廣告薦證者,指廣告主以外,於廣告中反映其對商品或服務之意見、信賴、發現或親身體驗結果之人或機構。
同意 +1


at01143525 wrote:
重點不是回收那機子.01鄉民也沒人會給你回收那機子.相機回收退費該負責的是奧美跟台灣SONY

01鄉民在意的是誠信與態度問題.蔣大我們希望你莫忘初衷草創的理想

你蔣大該負責的是01站務的管理問題.獨立客觀的準則

在次重申

你們網管無理刪文.站務人員還是欠01鄉民一個正式道歉

請將移走的文回復原來位置.開放討論.因為它是有圖有真相

鄉民有自行判斷要不要購買該商品的判斷力.

我們只要求01給一個公平的分享討論平台.不論怎樣的立場雙方都能有圖有真相的討論
生活的品質, 就是不斷耗費金錢, 時間與心思所堆砌出來的
你把夢到的都說出來,那夢就會不準啦!
SlowR wrote:
SONY如果真的踹共就變成很大的新聞事件, 當然不可能這麼做

01 此時站出來代替SONY表示誠意, 說要回收,

一來01博得負責的好名聲, 二來這把火就燒到01為止, SONY脫身...

01幫SONY擦屁股, 以後廣告源源不斷...




我想買TX9 ,拍起來比 Canon 5D差一點沒關係,請問會出這種低階版的TX9嗎?
重點是要價格便宜
請問各位大大

這篇討論 可以回報嘛?

違反 討論區 的規則了

9. 發起主題討論後不參與該篇討論,或刪除自己過往發言內容者,文章會直接移除處理。

都已經過了十個小時了 蓋了十幾層樓了 也不見"原發文者"..出面回應一下..

應該請管妹也要按照規則處理一下吧
鎖文鎖的太習慣了,就會造成今天這樣的結果。

回不回收我想不是什麼重點,檢討一下鎖文的流程與審核才是真的。

不然這樣事,這樣的樓,一定會再出現。
"編輯也不會背負廣告主抽單的壓力,讓文章有可能會被要求配合廠商需要來寫"

以後乾脆廣編稿都註明好了..

chiang wrote:
為什麼文章要移走? 這部份我瞭解後也跟大家說明一下,在第一篇文章露出後就有記者來電詢問,在接到記者來電的時候其實我們自己內部也還在瞭解情況,後來該名記者自己在01發文,當時的管理人員討論過後選擇將文章移到站務區,因為管理人員當時的判斷覺得該記者是故意想炒新聞,所以也並不是不讓大家討論,處理上有瑕疵不夠謹慎。

...(恕刪)


沒圖沒真相~~ 期待 SONY+01 開記者會買回~~

這種類似案件 在現今資訊發達的社會

屢見不鮮

或許在01也不是第一次 只是以前沒引起這麼大注目

有誠意解決問題就是好的

願意承認錯誤也是好的

當初的廣編人員及相關 確實也該出來讓人鞭一鞭


有欺騙行為 就該道歉負責

有改過悔過行為 就該贊許






chiang wrote:
如果你是在01看了那一篇廣編稿購買TX9 & WX5,不管你是在什麼管道或是通路購買,你可以憑當時購買發票將機器拿(或寄)到01,01這邊會無條件原價購回

上個禮拜我還真是因為看了那篇什麼"大元評測"才叫我女朋友買TX9的!
不過我看TX9拍出來還真的不錯~我想我應該不會拿去01購回~
蔣大~真是有guts ! 讚!!
傳說搶到1000個頭香…嘴砲功力將會增進一甲子!
找他們大頭出來道歉?

行銷公關事業部董事總經理
謝馨慧(Abbyhh.hsieh@ogilvy.com) 電話:3725-1282
企業公關事業部董事總經理 
王馥蓓(Fupei.wang@ogilvy.com) 電話:3725-1214
Blog: prblog.ogilvy.com.tw
Website: ogilvypr.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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