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接交給高鐵站務或警察吧。交給警察後,在PO來01,說這台相機的遺失地點,並說交給哪一個站務或警察單位,直接請他到警察局領取,不是更恰當嗎?(希望樓主不會因為認為01沒人跟你索取相機,你就可以不必歸還相機,請樓主拾金不昧,並依法律途徑歸還相機。)
東看西看 wrote:拿去給站務人員或警察...(恕刪) 東看西看 wrote:拿去給站務人員或警察比較好以免被失主告侵占而且失主不一定有上01 但他說不定會去問站務人員 沒有主觀侵佔意圖是要怎樣告侵佔 撲撲~法律構成要件根本就不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