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EE BIKER 67 wrote:
有啊~ 那你要不要考慮去向SONY 或 奧美廣告提出告訴 ??
喔~ 那請你也一併去控告其他所有奧美廣告有刊SONY相機廣告的媒體
壹週刊、PC HOME ............... 要不要叫黎智英和詹宏志都出來面對!!
你舉例的廣告,跟mobile01的廣編文是同性質的嗎?
我問你,若你的臉,被你自己給打了巴掌,你自己有沒有法律上的傷害責任 ?
luffy0606 wrote:
越來越有趣了
廣編文的確是廣告沒有錯
但是只有圖片在那邊閃,沒有實質內容的廣告,這可跟廣編文性質不太一樣。
那我再問你一個問題
為什麼一個商品出問題,代言人要同樣的被判罰金呢?
你,明白嗎 ???
...(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