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0上禮拜天,
大約晚間6點5分左右
我到館前麥當勞點餐
粗心將運動包包遺忘櫃台
裡面有一台Nikon COOLPIX P100類單眼和一台一般的Nikon數位相機
等我走出麥當勞門口想到
再走回去找已不見
請麥當勞協助調閱監視器畫面

這位婦人原本在臨櫃點餐
後來看到包包
就和她女兒說 後就過來一探內部
之後放回去先點餐
原本是內用
因想把我像機占為己有
所以又和櫃台要了紙袋
裝好餐點一併竊走

裡面的記憶卡 我沒有備份
是我08年到現在的回憶
因為妳的貪念 我什麼都沒了
妳為人之母 有沒有羞恥心



今天換做妳女兒 妳會做何感受!!?
從妳幹走我像機到今天 我沒好好過 每天以淚洗面

妳是畜牲還是心被狗要走!!!!!

妳偷像機 你用得心安!? 心不會受譴責?!!






希望大家能幫幫我 轉發 或在北車付近 或哪邊有看到疑是這對濫母女的話
拜託通知忠孝西派出所 或直接請館前麥當勞協助
記憶的東西 真的用錢也無法買回來 我拜託大家 能幫幫我 拜託 謝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