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其實陽明山, 內湖 ...等許多地方共20條親山步道多有類似的市府侵佔民地的問題

那麼大的土地面積(我的土地佔地約30000平方公尺)本來就會有許多從凱達格蘭時代就有的古道. 不封山的原因是沒辦法, 也不願意違背祖先的立意良善. 但總不能補助 優惠 賠償通通沒有, 維護 清理還要供地的地主出錢幹吧? 那我繳納的地價稅,增值稅,遺產稅,萬萬稅該向誰要???
引用一位網友的看法:
(有錢放煙火、辦花博,卻沒錢徵收或補償
感覺上像是犧牲無權勢的小眾權益以取悅大眾,被當成是理所當然!
話說回來,政府都可以將開放的公園圍起來辦花博收錢
而象山這塊地政府說是私人的無權處理
既然市府無權處理,不知地主們是否有權圍地收景觀拍攝費?)
倘若我真的想不開的去收租? 請問各位睿智的大大, 當天人潮洶湧,在下會不會小錢沒收到幾個, 生命還恐遭脅迫呢?

其實我也只是個小小上班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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