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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惡的跨年晚會(F50掛點了...)

惡魔推銷員 wrote:
他打的高度應該是把相...(恕刪)


桃園晚會的好像是直接從地板上掃到對面大樓耶,

7~8點就進場看...被掃到眼睛很不舒服就閃人了

不用把相機高舉也會中槍

而且那光束三不五時就在我身上打轉
在這裡我只看到會躲在電腦後批評他人車子的人...心智有成年嗎?
感光元件會怕高功率的可見光
由元件敏感度或光的功率就會導致受損

相機只是可接觸光度比較高...但功率太大是不行的,雷射是高功率類型一定要避免

還有一種特殊用途夜視感光元件的(夜間射擊,當兵有的人應該有用過),應該知道這個更敏感限夜間使用...不用雷射光...白天打開就壞了
s8726413 wrote:
國文沒學好喔,他是說...(恕刪)

如果真的說明書上這樣寫的話
您就真的是故意找碴.......
這樣以後要小心點了~
沒想到相機這麼脆弱
kiminbrush wrote:
樓主有沒有跟同病相憐的女生要電話~~?(恕刪)


原po我:他的光害我的相機~青暝啊!
迷之女聲音:我也是~

那個女生喔 就是我同事啊
她用W995拍 不過只有一陣炫光 不像我CCD被燒壞
所以相機鏡頭不要買太大的
這種雷射光本來就只能打高角度 樓主的這場跨年會的燈光設備一整個不專業(以為跟舞台水平就沒事...)
光亂打 還好沒人瞎了(如果有小孩坐在家長肩上??)
所以求償基本是合情合理的~
kiddo wrote:
首先說它為什麼可惡因...(恕刪)

哇,這種光束傷害力真是驚人....
那人眼是不是也會被傷害到,
以後大家真的要小心...
以上個人言論僅供參考!
原PO

你也是在桃園跨年晚會嗎???

你聽到女生聲音說相機壞掉

該不會是我女友吧= =!!

因為我相機那天也被"閃"到

壞掉了= =!

F200.....
楊家緯 wrote:
原PO你也是在桃園跨...(恕刪)


原PO的確是在桃園跨年晚會沒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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