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魔推銷員 wrote:他打的高度應該是把相...(恕刪) 桃園晚會的好像是直接從地板上掃到對面大樓耶,7~8點就進場看...被掃到眼睛很不舒服就閃人了不用把相機高舉也會中槍而且那光束三不五時就在我身上打轉
感光元件會怕高功率的可見光由元件敏感度或光的功率就會導致受損相機只是可接觸光度比較高...但功率太大是不行的,雷射是高功率類型一定要避免還有一種特殊用途夜視感光元件的(夜間射擊,當兵有的人應該有用過),應該知道這個更敏感限夜間使用...不用雷射光...白天打開就壞了
kiminbrush wrote:樓主有沒有跟同病相憐的女生要電話~~?(恕刪) 原po我:他的光害我的相機~青暝啊!迷之女聲音:我也是~那個女生喔 就是我同事啊她用W995拍 不過只有一陣炫光 不像我CCD被燒壞所以相機鏡頭不要買太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