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樣做是對嗎?

今天晚上沒下雨想說帶小朋友去新北市府看聖誕樹,正要去排旋轉木馬時在旁邊撿到一個相機包,打開一看好專業啊(我不太懂相機只看到鏡頭好大啊).拿去服務台想說掉的人應該會去找吧.交給工作人員他只在一本本子上寫上相機一台就跟我說好了你可以走了.我就問說不用看一下嗎他說他們會打跑馬燈(只有在服務台前小小一條)。

帶小朋排隊時越想越不對如果少了記憶卡還是鏡頭才還給失主是算誰的(或者整台消失有可能嗎?).和老婆討論後決定送到警察局好了.坐完旋轉木馬後(大約20分鐘吧)去服務台告訴他說我想親自送到警局必竟是滿貴的東西.他們說被領走了。

我並沒有想要要求任何感謝單純希望相機能回到失主手上而不是消失了.要是失主有看到此篇而沒領到相機的話請傳訊我.抱歉佔用篇幅了。
2012-12-05 1:41 發佈

魔男 wrote:
今天晚上沒下雨想說帶...(恕刪)


送警察比較對.
www.Anakin.TW
我覺得你做的是對的

在某個場所遺失了東西
失主找最近的服務台是一定的
雖然服務台登記步驟並不像我們買相機那麼仔細
對他們而言,這可能是常遇到的事情,掉雨傘、掉手機、掉錢包....
且相機裡頭有照片,也可以讓失主辨認的

我如果是失主會很感激你
想說這社會還是有好心人的

smalldrug wrote:
我覺得你做的是對的在...(恕刪)


重點是要怎麼確定是失主本人領走了???且東西缺了的責任歸屬???
www.Anakin.TW

Anakin Skywalker wrote:
重點是要怎麼確定是失...(恕刪)

若已經遺失的東西
還能說什麼
樓主也是好心
要不然自己帶走拿去賣來賺錢不是
我們只是撿到的人
把東西帶去服務台就好
難到撿到東西的人還要負責確認領回的是不是失主?
紅塵紛紛情難了,風雲變幻醉一場 慢慢長途尋真我,千杯難倒一酒湘 癡心躊斷緞愁腸,豪情傲劍渡河江
Anakin Skywalker wrote:
重點是要怎麼確定是失主本人領走了...(恕刪)


正常程序交還物品前
會先詢問來認領的失主遺失的相機/鏡頭型號
瞎矇到的機會不大
如果記憶卡裡有當事人相片也可以幫助確認
再者
認領時應該也會填寫基本資料留下紀錄及核對證件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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