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一晚上女友幫家人拍照,不慎被突然跳起來的閃光燈嚇了一跳,於是手就滑了一下,相機就這樣整個掉落在地,鏡頭因為正好朝下,結果就是鏡頭整個破掉,廠商報價要七千八,算算已經是購入成本的八成。老實說,雖然相機是女友不慎掉落,但這台相機設計真的有問題,怎麼會有廠商會把相機閃光燈設計在那邊呢?突然跳起來真的很容易滑掉…所以當場抱怨了幾句,客服經理表示歉意,告訴我維修費折半,再送我一個原廠包,我想這應該是最好的結果了,腕帶我已經繫上以防相機再次掉落,希望大家不要發生跟我一樣的事。
留客干 wrote:今天我把我的S90拿回來了,他們客服經理表示歉意,告訴我維修費折半,再送我一個原廠包,我想原廠已經表現出一個大廠該有的風範,以後我會繼續光顧他們家的產品...(恕刪) 歉意? 這我不懂耶~雖說LZ的女友因驚嚇不慎摔壞, 付費送修是OK的..原廠要折半... 這我也不能說啥, 有人甘願的咩~可以折半就算了, 還say sorry & 送原廠包?中間出了什麼事? 可以LZ說明一下嗎?只看見頭和尾, 主要是中間的過程吧?謝謝!!
這還是可以歸類於設計不妥,沒考慮到使用者可能發生的狀況。設計上的考慮,這項是要打分數的。今天如果是更貴的單眼掉下來,很多人就會罵的更大聲了。那種屬於反射動作,很自然的狀況。不過養成好習慣,把防滑帶子掛在手掌,至少減少這樣狀況,就像現在大部分人的手機都有那個小帶子掛在手上一樣...避免萬一
留客干 wrote:星期一晚上女友幫家人...(恕刪) 邏輯真的怪怪的廠商做了人為因素損壞亂賠償的最錯誤的示範,一點都不像大廠所為;也證明了會吵真的有糖吃,守遊戲規則的人是笨蛋.那是不是以後每個人不小心又被哪裡什麼東西伸出來嚇一跳,又要打對折,送包包啊...那我馬上去買一台S90,說它的鏡頭不小心伸那麼長出來,把我兒子嚇到去收驚了,看要怎麼賠啊...怎麼有點像原始人在用現代家電的feel啊...繫繩帶怎麼用,請看示範:(我覺得Cxxxx應該給我教育示範費,不然也要送個包給我,這樣才是大廠風範),以後用這樣拍,就算被鬼嚇到也不會掉相機了...就算說明書沒寫也是常識吧?
???炫耀文?還是因為相機嚇到人,經理表示歉意?這招我要學起來。「相機太黑了,害我嚇到摔到地上了。」「相機太滑了,嚇到我媽媽,摔壞了。」「相機長的太醜,害我女兒嚇到,滑手摔壞了。」感覺樓主漏掉很大段,例如與廠商斡旋的說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