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佔的(主觀)構成要件是意圖為自己或他人不法之所有所以真的不可能構成侵占啦!若失主報案的話最後檢方也是不起訴處分根本不會到法院那邊(所以樓上以為的仍是錯的雖然知道樓上是無心的但還是要謹言慎行喔畢竟論壇是公開的~推樓主熱心~不過真的還是送交警局並通知宮方管理處比較不會惹爭議~!
我發現我這壞習慣還是沒改過來,有過一次差點被告(發文不當)的經驗了,看到這次文章我還是酸很大= =實在是覺得因為這個社會的法律已經差到一個不行好人真的很難當,社會差到有時後撿到東西真的不要太好心(養成我有一次看到地上一個錢包,我是先拿出手機開錄影再去撿,全程錄到送到警察局才停)先前看過撿到錢包原封不動送察局還被說錢有短少、好心推行動不方便同學不小心跌了被對方父母告太多好心沒好報的新聞了,所以我現在都有一種把所有人都當壞人的習慣,就連有人跟我問路我也會認為他是不是要搶我還是怎樣...所以看到樓主撿東西沒送警局就整個感覺上來就生出那篇文章了= =實在是非常抱歉!
◎(.●.)◎ wrote:就連有人跟我問路我也會認為他是不是要搶我還是怎樣...所以看到樓主撿東西沒送警局就整個感覺上來就生出那篇文章了 台灣的社會也許很糟,但連高中生都能些微判斷人性之時,我不知道您該如何面對!「無惻隱之心,非人也;無羞惡之心,非人也;無辭讓之心,非人也;無是非之心,非人也。」這是您應該重讀的,也請您在事情發生的每一次都理性思考。飯可以黑白吃但是話不能亂講,您自己也說出您的例子,這樣反而讓我認為您在第一時間是沒理性、沒思考的人。又若如此,又想要台灣何以進步?如果永遠都是辱罵、酸語,那人與人之間只會離的更遠。也許樓主的方法不當,但出自於一片好心之意。看了你所寫所言,換做是我也會非常失望,甚至想當初為何不乾脆幹走。如此,人與人之間的影響,您懂了嗎?
一樓看完我也覺得樓主作法不錯啊,連問題都想好了(總不能隨便認領吧)只是後面真的有些嚇到,不過大家都提醒了那就送警局吧(其實我一開始也是笨到沒想到還有警察局這種東西)我倒是想知道,一樓的作法這樣真的有危險嗎?告得成?
一件很單純的事情,但是...若我的鏡頭是在中正紀念堂忘了帶走,我會回到中正紀念堂詢問既然是在廟的階梯發現,就先告知廟方,看是鏡頭當場送警局,讓失主回尋後到警局領或是由廟方暫保管幾小時以防失主回尋再送警我不認為發文者有想侵佔的意圖,只是...現在似乎有太多...寂寞的人,無時不想要找著各種能上傳影片,照片,甚至發文的題材(而一發文,絕對也會有想藉著螢幕和鍵盤來舒壓的來砲來挑,發文者也別太介意)有無侵佔的意圖,似乎不能以有無在附近等失主回來找,或者有無上網貼文為主要依據更不適合帶回家若失主真要提告,咬住一點:你成年人,不知道拾獲物品要送警局?可以在那等10幾分鐘,就是沒時間送警局,結果還帶回家?還是未知數,要看法官碰到哪種的了現在什麼樣的人都有,若對方是"刻意"布局,那就好心被雷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