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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物招領...鏡頭一顆!【已解決~物歸原主】

侵佔的(主觀)構成要件是意圖為自己或他人不法之所有
所以真的不可能構成侵占啦!
若失主報案的話最後檢方也是不起訴處分
根本不會到法院那邊(所以樓上以為的仍是錯的

雖然知道樓上是無心的
但還是要謹言慎行喔
畢竟論壇是公開的~

推樓主熱心~
不過真的還是送交警局並通知宮方管理處比較不會惹爭議~!
我發現我這壞習慣還是沒改過來,有過一次差點被告(發文不當)的經驗了,看到這次文章我還是酸很大= =

實在是覺得因為這個社會的法律已經差到一個不行

好人真的很難當,社會差到有時後撿到東西真的不要太好心(養成我有一次看到地上一個錢包,我是先拿出手機開錄影再去撿,全程錄到送到警察局才停)

先前看過撿到錢包原封不動送察局還被說錢有短少、好心推行動不方便同學不小心跌了被對方父母告

太多好心沒好報的新聞了,所以我現在都有一種把所有人都當壞人的習慣,就連有人跟我問路我也會認為他是不是要搶我還是怎樣...所以看到樓主撿東西沒送警局就整個感覺上來就生出那篇文章了= =

實在是非常抱歉!
此生有電影可看,今生就沒有遺憾!
◎(.●.)◎ wrote:
我要是失主可以告你了...(恕刪)


不知道一堆人怎麼這麼兇
真的想侵占根本不用上來PO讓警察來抓或者上失主找到證據吧

腦袋想想也知道樓主是好心罷了阿
◎(.●.)◎ wrote:
就連有人跟我問路我也會認為他是不是要搶我還是怎樣...所以看到樓主撿東西沒送警局就整個感覺上來就生出那篇文章了


台灣的社會也許很糟,但連高中生都能些微判斷人性之時,我不知道您該如何面對!

「無惻隱之心,非人也;無羞惡之心,非人也;無辭讓之心,非人也;無是非之心,非人也。」這是您應該重讀的,也請您在事情發生的每一次都理性思考。

飯可以黑白吃但是話不能亂講,您自己也說出您的例子,這樣反而讓我認為您在第一時間是沒理性、沒思考的人。又若如此,又想要台灣何以進步?如果永遠都是辱罵、酸語,那人與人之間只會離的更遠。

也許樓主的方法不當,但出自於一片好心之意。看了你所寫所言,換做是我也會非常失望,甚至想當初為何不乾脆幹走。如此,人與人之間的影響,您懂了嗎?

welsonilu wrote:
公然侵佔還發文喔~ ...(恕刪)


現在台灣社會已經變成這樣了阿..

難怪好心人士越來越少了

要侵占還要發文留證據等被抓嗎
一樓看完我也覺得樓主作法不錯啊,連問題都想好了(總不能隨便認領吧)

只是後面真的有些嚇到,不過大家都提醒了那就送警局吧
(其實我一開始也是笨到沒想到還有警察局這種東西)


我倒是想知道,一樓的作法這樣真的有危險嗎?告得成?
一件很單純的事情,但是...

若我的鏡頭是在中正紀念堂忘了帶走,我會回到中正紀念堂詢問

既然是在廟的階梯發現,就先告知廟方,看是鏡頭當場送警局,讓失主回尋後到警局領

或是由廟方暫保管幾小時以防失主回尋再送警




我不認為發文者有想侵佔的意圖,只是...

現在似乎有太多...寂寞的人,無時不想要找著各種能上傳影片,照片,甚至發文的題材

(而一發文,絕對也會有想藉著螢幕和鍵盤來舒壓的來砲來挑,發文者也別太介意)



有無侵佔的意圖,似乎不能以有無在附近等失主回來找,或者有無上網貼文為主要依據

更不適合帶回家

若失主真要提告,咬住一點:你成年人,不知道拾獲物品要送警局?可以在那等10幾分鐘,就是沒時間送警局,結果還帶回家?

還是未知數,要看法官碰到哪種的了

現在什麼樣的人都有,若對方是"刻意"布局,那就好心被雷劈了

先送去當地派出所辦理拾獲遺失物吧!!!
1~6個月內沒人去認領!!!那就是版大你賺到勒!!!
不過是可以捐出來的唷!!!XD

◎(.●.)◎ wrote:
我要是失主可以告你了...(恕刪)



就因為有你這種人.
難怪有人心臟病發.死在體育場.也沒人敢幫.

狙擊攝手 wrote:
就因為有你這種人.難...(恕刪)
要找事故真相,請搜尋"事故搜尋網"(希望讓發生事故的人都能找到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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