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曉得還有沒有同好記得這件事?總之跟大家報告一下,也算是學個教訓~希望不要再有人受騙了~~
今天下班收到判決書,其實這件事也都自動忘記了,只是很好奇法官會怎麼判?結果看到判決書的結果,只有深深的疲倦~法院判決某A詐欺控告不起訴~原因是因為法官根據某A在庭上陳述,判定A有還錢意圖,而且不是惡意拖欠貨品,只是總是遇到突發事件(第一次是貨品被海關扣押~第二次是A先生就被抓去關了所以無法聯絡~A先生還沒被抓的時候依樣是無法聯絡啊XDD!)而無法交貨,不能因此情況判定A有惡意詐欺行為,說是兩造陳述非直接證據~所以刑事詐欺是不成立的~頂多只能告民事要求還錢~我就不知道那個恐龍法官是怎麼想的~匯款紀錄跟當初對話紀錄也給法官了~A先生也承認他有收到錢~那~還不算是詐欺???人生第一次法院經驗~~~不是普通的印象差~~~
某A刑期到明年3月~版上同好注意一下~千萬不要再上當了~~唉~~以後還是乖乖存錢買新品~別想著買跑單幫便宜貨~都會踩地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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