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幾天po的拍賣文被管理員強制關閉
是我文章內有違法的文字內容嗎?
請大大幫我看一下好嗎?
小惡魔市集自動通知: 您的拍賣商品已關閉
系統管理員因商品違規事由, 已經關閉您的拍賣商品。
附加訊息:
違反電信管制射頻器材管理辦法規定
本訊息為系統自動發出, 請勿直接回覆此訊息。
標題: 800萬CCD 3.3吋大銀幕 SH01A黑
內容:手機包膜不喜歡可以撕掉 盒裝完整
以解MTP模式 也有灌歌進去
非爛音質MP4而是WMA的好音質音樂
附台灣卡貼 2000元(非人為因素故障可寄給商家再換新的)
本人已自購 耳機轉接器 590元 手機專用做充1100元
USB傳輸線 990元 USB充電線 200元 4G記憶卡 全部附贈給您
想換換其他機種 NOKIA N85 SS牌I8510 或 I908 16G (8G需貼錢)
其餘機種可商量 台中火車站交易 謝絕殺價
請問哪裡違反 違反電信管制射頻器材管理辦法規定!?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165&t=1228979&last=14673596
不只這裡,Y拍和露天也差不多.
如果真要賣的話,用展示機或樣品機的名義吧.
不然就是用"高品質日製MP4"可用藍芽聽音樂不能通話等等的......

例えスマートフォンを使えだとしても、別に頭がスマートになるわけじゃないから。
saintman wrote:
你賣的東西違法,沒經過ncc認證檢測,你自己google一下就知道zzzzz
自己送ncc認證檢測也可, 大概要花幾十萬xD(恕刪)
個人認為這是很矛盾的地放
有NCC認證的手機大概也是這1.2年而已
比較舊的手機應該也沒有NCC的認證
這樣不是也不能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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