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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夜團】Vol.3光會吃,光會玩,夜夜笙歌光夜團~~

書言殊言~http://tw.myblog.yahoo.com/assissi-kaohsiung

samsu24 wrote:
四、相關說明:
參加名額:每條路線每梯次限18名,依報名先後順序,額滿為止。

名額只有18名耶..

assissi wrote:
我看那辜溝妹普上面

原來是google map
還以為真有股溝妹可看..

assissi wrote:
看起來假如好好整理一番
可以作為特技腳踏車的練習場地捏....

加滿加滿..
今晚有神秘嘉賓喔~~
大家要注意一下自己的言行舉止
太過歹看面的,也請帶上面具以免嚇到別人
對客人要有禮貌
熱情的招呼跟貼心的照顧當然不可少喔~~
請大家多多配合~~
不來的人明天捶心肝我可不管喔~~
當然攝影組更是一定要好好Standby囉~
書言殊言~http://tw.myblog.yahoo.com/assissi-kaohsiung
assissi wrote:
今晚有神秘嘉...(恕刪)

告假…另尋攝影組
我在演唱會有看過一種類似氣球的東西
歌迷自製寫上支持歌手的話
突然讓它升空~很醒目~

可以綁在腳踏車上


~請靠邊騎~勿併排.....等
我也不知寫什麼比較好~
http://tw.myblog.yahoo.com/pilotb119/ MSN:pilot_chen@hotmail.com
腳痛~~~~拍照組換人~~~~接力接力
光夜團已經規模很大了,如果在繼續下去,
每當有事情發生 就是第一被公幹的
交通規則的遵守 應該要合情合理合法
小弟有一點想法
1.是否可改成兩列縱隊騎乘
2.增設秩序維護組 車隊前中後各設一人
3.是否要嚴格規定騎車必帶安全帽,與前後燈的設置
4.參加是不是要繳點保護費啊,可以印製一點安全守則,個人救助卡之類的東西
5.超過人數參加騎乘速度是否可分兩小組,快的先出發,慢的在後面,才不會擠成一團
6.參加超過50次以上才可以把妹,哈哈
別衝來衝去
抱歉!發一下和夜騎無關的文!
小弟的手機昨晚跳車了!掉的地點應該是在忠烈祠往山海宮方向,或是山海宮往西子灣方向!如果有大大撿到!請私下PM給我!謝謝!

淺紫色相機包,內裝手機:金銅色 Sony Ericsson K800I

由於我發現手機不見時 已關機,可以確定被人撿走了!因為包的很密實,掉到地上應不致於關機!

給撿到手機的大大:
它對你只是一支手機,對我來說,它不但記錄了我一年多來的回憶,及各車友的通訊錄,也是我的收藏品之一!
所以我對它是有感情的,如有拾獲!請勿佔為已有,因為我已報案如果您送還給我,我會感激您.
如果您佔為已有,我要給您一句話:今天您佔有別人的東西,未來您會失去更多!

還有因為手機掉了,各位的電話全都不見了!如果有意或有機會致電給我的大大們,請PM您的手機到我的私訊裡!感恩!
摳鮮新你真是太雖了
白天有沒有去原路找看看阿
摔壞了也會沒訊號阿
Jonathan19820803 wrote:
摳鮮新你真是太雖了白...(恕刪)
它有防撞系統保護,一層相機包 一層手機套,拿到八五大樓上丟下來才有可能壞啦光夜有一千篇魔咒 小弟我中了第五百篇.希望不會太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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