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以後藍芽飛機杯不就要加750 該怎麼辦
星幻 wrote:
行政規費?實際上買這...(恕刪)
根據NCC的文件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鑒於網路購物普及,民眾透過網路訂購並進口供自用之無線電信終端設備或低功率射頻器材案件日益增多,申請第二級電信管制射頻器材輸入審查案件逐年增加,經統計112年案件數25,000餘件,113年40,000餘件,NCC每年需投入許多人力及資源辦理前揭案件,依據規費法第7條第1項「各機關學校為特定對象之權益辦理下列事項,應徵收行政規費。」及第10條第1項第1款「行政規費:依直接材(物)料、人工及其他成本,並審酌間接費用定之。」規定,於113年7月12日對外預告修正《電信管理業務規費收費標準》第14條修正草案新增「自用第二級電信管制射頻器材輸入核准審查費」,並於114年2月3日發布施行於2月5日生效。
NCC表示,為維持國內電波秩序,讓每個國人都享用優質無線通訊品質,且考量民眾進口貨物有其時效性,NCC每日需及時線上投入許多人力,過年期間亦有安排人力,審查申請人所提供之自用切結書及產品規格型錄等文件,以確認進口貨品之無線電頻段及發射功率符合我國規定。
1. 113年40,000餘件,一天有110件,不覺得有點少嗎?
2.750是審查自用切結書的費用,沒簽自用切結書的就不用審查費用。買X寶好像也不是每樣都要簽(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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