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我在露天拍賣常有買賣東西,評價四百出頭,
拍賣用約7年了,
今天第一次收到露天的檢舉信,
主要是我賣一張微星的GTX960顯示卡,但還沒收到,
但想換另一張,所以是用代購的方式先PO,
然後就先用了微星官網的照片跟連結
結果刊登不到兩小時檢舉就來了
內容如下:
違規理由:2.1.刊登物品抄襲有著作權之文字或圖片
檢舉權利人:微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連絡信箱:XXXXXXXX@msi.com(保護對方檢舉人)
後面還有寫到
對於權利人或其代理人所提出之侵害著作權通知,可提出反駁,
但我要書面回給露天並提供身分證明資料,
且對方如果要提告我還是可能站不住腳,
只覺得很無奈,沒想到這種大公司也要找小客戶開刀,
也才知道我賣他的產品,但還是不能用他的圖片,
除非自己拍照,跟打浮水印
這是一個朋友在光華當經銷商跟我說的,
他們也被不一樣的公司檢舉,然後現在還在訴訟中
所以大家如果有在拍賣或一般網站賣東西小心一點不要用到官網或是他人圖片,
微星以後如果產品好我還是會支持,謝謝~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