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電消息]美法院大幅刪減摩托羅拉移動可能要求的專利賠償金

針對微軟使用摩托羅拉移動數項標準必要專利而衍生的權利金,美國一聯邦法院週四做出判決,認為微軟每年應賠償摩托羅拉移動約一百八十萬美元的賠償金,而不是摩托羅拉移動可能要求的數十億美元。同時,這項受各界關注的官司的判決,對於業界標準必要專利的給付標準,將會有指標性的影響。

美國華盛頓州西雅圖地方法官James Robart週四判決,微軟應該替每個使用摩托羅拉移動音訊解碼技術以及無線技術的微軟產品,各給付約0.5美分與3.5美分的授權金。微軟表示,以這金額計算,大約等於每年一百八十萬美元,遠比摩托羅拉移動所要求每部零售價的2.25%來得低。此外,James Robart法官也指出,使用視訊解碼技術的微軟產品,每部權利金應該不會超過16.4美分,而使用Wi-Fi技術的產品,每部也不應該超過19.5美分。

根據彭博(Bloomgberg)網站的報導,摩托羅拉移動與微軟的專利官司的起因是微軟於2010年要求摩托羅拉移動替搭載谷歌Android作業系統的手機付出權利金,因此,協助建立視訊解碼與Wi-Fi無線標準的摩托羅拉移動也在2010年十月,要求微軟為Xbox與Windows作業系統付出零售價的2.25%。微軟則表示,依照這個百分比,微軟每年將得給付摩托羅拉移動超過四十億美元,金額過高,而且吸引玩家購買Xbox遊戲系統的是遊戲,並不是無線技術。摩托羅拉移動則表示,就在它提出2.25%的要求後,微軟在沒有提出另一個商議金額或比例的情況下,便對它提出毀約告訴,這也是James Robart法官週四所判決的案子。

另一方面,法院將於八月再度開庭,到時將會依照James Robart法官所設定的標準,審理摩托羅拉移動是否有遵守公平合理授權專利的義務。

谷歌在去年買下摩托羅拉移動,也向美國聯邦交易委員會承諾,不會對搭載業界標準專利的產品提出禁售要求。另一方面,歐洲也正對谷歌展開是否有利用摩托羅拉移動的專利而向對手提起告訴的行為。

來源:All Things DcnetBloomberg
以上消息引用外電報導,不代表本站立場。
2013-04-26 16:43 發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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