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有媒體報導美國動作影星布魯斯威利考慮對蘋果提告的消息,他現任妻子艾瑪漢敏(Emma Heming)透過推特(twitter)微網誌表示,這項消息並不正確。然而,不管這位動作巨星是否真的要對蘋果提起告訴,很多人藉由這起事件才恍然大悟,原來他們對所購買的數位內容僅擁有使用/租用權,也僅止於個人使用,無法在死後延續,合法轉移給後人。
英國每日郵報(The Daily Mail)日前報導,因為蘋果不允許布魯斯威將他從蘋果iTunes線上商店購買的價值數千美元音樂,在死後轉移給他的四個女兒,心生不滿,因而想對蘋果提出告訴,希望可以改變蘋果的服務條款。然而,他的妻子後來透過推特表示這項報導並不是真的。
然而,這起事件則引起很多人對所購買數位內容權利的關注,也引發眾多討論。cnet科技便表示,用戶在如蘋果iTunes、亞馬遜Amazon或谷歌的Google Play等線上商店下載購買的數位音樂或小說,用戶基本上購買的僅是該項產品的租用權,並不是音樂或小說內容本身,不但僅限用戶個人使用,而且該項合約在用戶死後立即終止,該用戶帳戶下所存放或購買的產品也無法轉讓給任何人。此外,即使用戶將登入帳號與密碼告訴家人,他的家人在他死後使用這些產品也算是違法行為。
另一方面,CNN表示,即使布魯斯威真的上法院控告蘋果,也可能面臨一場硬仗,因為他必須「同意」蘋果的服務條款才能進行購買,而勾選「同意」則視為一種電子簽名。此外,cnet網站表示,蘋果與其他數位商店都只是扮演中間人的角色,真正可以對購買者如何處理這些產品內容設限的是著作權的擁有者。
來源:cnet、cnet、CNN
以上消息引用外電報導,不代表本站立場。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