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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結束!

知不知道未來這種案例會不會越來越多
到時候變成資訊恐怖

法官和律師們會有這方面的專業嗎?
一堆資訊畢業的學生很多都不懂p2p的運作模式
之前也有借人空間結果被起訴
不正當的東西真的不要亂分享
把握當下、愛要即時;勿以惡小而為之、勿以善小而不為。
eMule抓檔案 被警察查到還被移送 這種機率大概跟中大樂透頭獎差不多吧 常聽到有人中頭獎 還真的很少聽過eMule抓A片被警察查到的

idcglmo wrote:
剛剛看了第一頁某位大...(恕刪)



所引那段在說傳聞證據,是說基本上在法官面前以外所說的都無證據能力,除非有法律規定幾個例外~~

說真的,我還是認為你沒事,就單單該打架露點影片是不算猥褻物品~~~
法律規定要件很多,因P2P實務都認為算散布,所以我重點在於猥褻物品~~~~又猥褻物品為不確定法律概念,所以一般人都以為露點就算,其實是有要件的~~~如上述大法官解釋(407、613)。


還有警方移送雖然很多,也不一定起訴~~~你別想太多,多跟人討論(找專業的,不一定要律師),你就知道,其實沒啥事的~~~

如真的被傳去問話,你就引407號解釋問他,看這影片你會刺激或滿足性慾喔~~~
賭博罪啦

公開場合聚賭

有計分紙當物證

輸的請客-口供

我想辦這種案子 會很快升到當00長吧

當然大多數的警察是很認真值得我們敬佩的

只能說你太倒楣了=.=

奇異人生 wrote:
我被刑警偵查隊叫至警局做筆錄,當時他給我看圖,我確定我有下載此影片,...(恕刪)
台灣的 警察 真是吃飽沒事做。 無聊至極。 強盜,小偷抓不到。 光來找小市民的查。丟臉。

crazyliu wrote:
eMule抓檔案 被...(恕刪)


其實蠻多的~~~只是大家不注意,剛開始幾年,大家有在討論,但是現在已成共識了~~~~用P2P方式算傳布的~~~~~

anna.ko wrote:
知不知道未來這種案例...(恕刪)

那個我記得好像很久以前的事了
好像是屏東的鹽埔國中 然後就一個女生打另一個女生
然後把她衣服脫掉吧
不過那個影片在當時幾乎手機有藍芽功能的人都有= =

奇異人生 wrote:
前陣子在網路上看到 ...(恕刪)


妳應該請警方舉證你如何散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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