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得不說,很多人真的都貪小便宜每次聽到親朋好友需要我幫忙推薦或組裝電腦開給他們的List內的包含一項[作業系統]不誇張,組了這麼多電腦每次都會聽到一句話[蛤~~~系統沒有盜版的嗎?還要多花三千多塊買喔!不能找看看嗎?]每次聽到這裡我都只回答[那我沒辦法!系統不買可以自己想辦法,硬體可以用我開的List]從以前到現在因為以前智財的觀念很低,所以用盜版變成[理所當然?]每次我都會解釋買正版的好處跟必要性,畢竟一套作業系統三千多塊可以用很久很久但就是絕對會有人想省下這筆錢的!沒辦法嘍!到最後我都推薦買品牌電腦比較方便哈哈哈
這是邏輯問題:使用試用版 ≠ 使用盜版廠商提供了適用機制,目的是希望使用者在試用期間體驗後,願意在後續付費取得進一步的正式授權...如果廠商允許使用者一直試用下去,或是軟體重新安裝後又可以重新取得試用期,可以說使用者貪小便宜不願意付費,但那仍然是合法使用的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