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kenomeisei wrote:
所以說Asus 2019年的全球營業額
1st 新加坡: 新台幣1,422億元
2nd 中國:新台幣643億元
3rd 美國:新台幣621億元
4th 台灣:新台幣483億元
年報是這樣讀,但也同時不是這樣讀
這種揭示只寫到第一手交易對象,賣給例如
新加坡、香港、荷蘭 之類的是指賣給當地的
某個經銷商、或有時是自身的當地子公司
然後再分銷出去
年報應行記載事項準則
市場分析:分析公司主要商品(服務)之銷售(提供)地區
所以會有這種:
我,AABB 集團,有 YYYY 元的營收,
是由登記在 新加坡、香港、荷蘭 的子公司所認列的
這種寫法。不要把自己的市場重心與弱點講得太清楚。
真正的消費使用地點 end customer 不是表上的這些人這個比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