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者閱覽樓主的文章後,發現樓主對於保固一詞有過度的解釋與期待。
有些廠商會打的免費保固維修幾年,之後維修保固需要酌量收取零件與服務費用,這都是保固。
保固的定義為:出賣人對於賣賣標的物,於特定期間內,所負起的品質擔保。
而這品質擔保能不能收費,這在法律上並沒有規定。
中華民國僅在民法中於「物之瑕疵擔保」有所規定外,就再無任何關於商品保固的規定。
而樓主對於經銷商在保固的服務所產生的疑問,沒有合不合理,只有合不合規定,也就是合法性。
只要符合民法、消保法以及出賣人的售後服務條款或定型化契約內容,那麼就不存在爭議。
法治社會本應依照規定制度,才能使社會具有秩序,有秩序才能使存在於社會的人們便於生活。
何況,順發在顧客權益聲明-送修服務裡已明確條列出:
本公司所經銷商品其保固期限、故障因素判定、維修時程及處理費用均依原供應商(製造商、代理商)規定或既有程序辦理,並於一定期限內歸 還。於本公司購買一年內非自然損壞、逾一年、逾廠商保固將酌收工本費。
樓主認為的不合理,那只是個人認知上的解讀差異,除非樓主的合理是指正當性,那又是不同的討論範疇了。
如認為順發不合規定、不合法,找管道申訴便是。
但筆者認為這不過是在售後服務中,免費保固與收費保固的差異罷了
題外話,筆者家中的熱水器也打著5年零件免費保固需額外收服務費,合不合理,見仁見智。
不過也是要看那一家分店,像我家附近的順發服務態度就……呵~呵~
之前電腦拿去維修就要先收檢測費$300,但另一家10公里外的順發,
就算不是在它那買的電腦給他看也不用收檢測費,而且服務態度也不錯。
所以現在我都在網路上買東西,除非真的是有立即性的需要才會去店裡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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