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hono01 wrote:還有管區的警察也會來...(恕刪) 管區警察要看公司平時公關做的怎麼樣了, 像我的老閶和各分局長關係都很好, 好像是警友會和義消隊很多年的顧問了吧, 基本上就算BSA找管區來, 那還要看管區配合度如何了.
新清烏龍屁 wrote:你公司假如軟體版權都有齊的話,是可以不用理他.若沒有的話,該是要小心囉!!很快的BSA就會找上門查一查了.到時候不是補一補就可以了事的.(恕刪) 基本上都有,只是浪費時間也查的不高興為何買他們的產品用還要受他們的氣
yunka wrote:基本上都有,只是浪費...(恕刪) 人家覺得有利可圖, 才會自動亂入比如說公司經過幾年, 人力規模成長顯著但是貴公司買的系統/資料庫/文書/開發軟體都沒有相對應的增長李祖長眉頭一皺, 頓覺事情肯定不單純...MIS:新的系統都用 Linux資料庫轉成 MySQL文書用 Open Office開發軟體不是只有 Visual Studio結論: 下次來請先做好功課, 免得被我打臉
hkw163 wrote:人家覺得有利可圖, 才會自動亂入比如說公司經過幾年, 人力規模成長顯著但是貴公司買的系統/資料庫/文書/開發軟體都沒有相對應的增長李祖長眉頭一皺, 頓覺事情肯定不單純...MIS:新的系統都用 Linux資料庫轉成 MySQL文書用 Open Office開發軟體不是只有 Visual Studio結論: 下次來請先做好功課, 免得被我打臉 (恕刪) 我們公司很單純 資料庫會導入就會買軟體了文書就OFFICE 搞定沒有其他系統所以不用開發軟體
hsiang11 wrote:MIS該做的還是要做...(恕刪) 嗯. 補充有一點基本觀念講一下你是掛 MIS 的話老闆想省錢用非法軟體, 責任是在老闆.權責要相符, 不要到時候老闆說 "我什麼都不知道, 是 MIS 的人失職"
熱騰騰的新聞:企業用盜版 員工恐要擔刑責中央社中央社 – 2013年4月28日 下午2:14(中央社記者吳佳穎台北28日電) BSA台灣軟體聯盟提醒在各公司的員工,不要以為用盜版軟體,只有企業老闆會受罰,員工一樣會遭起訴、擔刑責。BSA台灣軟體聯盟表示,根據全球BSA的軟體盜版案件歷史資料,遭起訴的被告,有高達1/3的比例是員工;顯示倘若企業使用盜版軟體,員工也得視其行為負擔刑責。若涉及非法重製,依著作權法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台幣75萬元以下罰金。BSA呼籲企業員工,倘若發現公司使用盜版軟體,或雇主要求使用盜版軟體,絕對不該悶不吭聲配合,應該挺身而出要求老闆使用正版軟體,保護自身權益、遠離刑責風險。BSA台灣軟體聯盟共同主席宋紅媞表示,許多企業員工因為公司沒有編列足夠預算採購合法軟體,要求員工「自行解決」業務所需的軟體需求,員工因而安裝盜版軟體,使得企業因使用盜版軟體遭查緝時,不但雇主遭到起訴,實際非法重製軟體的員工也遭殃被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