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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結束!


windstar wrote:
抓這種東西根本就是在...(恕刪)


我想請問如果被散佈的是你的親友,你還會說浪費司法資源嗎?

還是你認為警察都應該去破大案,小案都不要抓了? 紅燈讓他闖,撞死他家的不要管? 酒駕讓他開,撞死別人不要管? 你東西不見管你的? 反正小偷又沒偷多少? 當然要抓大盜???
智慧財產權屬於智保大隊工作範圍
必須是當事人檢舉才會去做偵辦工作
通常日本那些拍色情片的公司,是不太會浪費資源去告人

像一般人在部落格放了一大堆漫畫讓人瀏覽,他們沒事的原因是出版社或作者已經懶得去追究
也有人在部落格放自己的清涼照或露點露屁股照,難道要以妨害風化起訴他們嗎?

今天版大下載的影片,影片中的受害少女沒有允許那些加害少年將那影片上傳到網路散佈,尤其她又是未成年少女,版大的事算特例,無論是台灣或歐美國家都嚴禁未成年或獸交影片散佈,一般A片就沒有那麼嚴禁散佈,我比較好奇的是為什麼他們叫版大刪掉硬碟的東西?難道不知道這叫"毀滅證據"嗎?


新手一生 wrote:
通常日本那些拍色情片的公司,是不太會浪費資源去告人(恕刪)


這個要告告不完吧

反正他們收入已經很龐大了

還有P2P

就是POINT TO POINT

當下載的人越多
速度越快

每個載點就會變成下載間伺服器分享出去

不過真的要抓

每個人電腦打開幾乎都死定

karta577384 wrote:
還有P2P

就是POINT TO POINT





在這篇的使用上應該是Peer to Peer...

Point-to-Point Protocal (PPP)應該不是在這篇的範圍

樓主就靜待司法調查吧...

新手一生 wrote:
智慧財產權屬於智保大...(恕刪)


本篇在討論兒少不是智財,你扯遠了~

還有不是叫版大刪掉毀滅證據,因為證據早就全程蒐證並錄影保存了,刪掉是保護版大以免又再次被抓!懂嗎???
今天這題目的重點
在於網路上的軟体是否合法、非法這不是個人所能得知
網路上基於分享互惠的精神,有可能是合法,有可能是非法
因此必須很明確地定義使用p2p是否非法
使用p2p下載檔案是否合法,是否有善意第三人之適用?
這是最基本的罪刑法定原則

如果p2p是合法的,那就必須考慮當事人主觀及客觀條件
也就是刑法的三元論,來論是否成立妨害風化罪

不是很簡單地用p2p就是違法,請爬文這樣帶過
伶娘玩祖瑪 wrote:
本篇在討論兒少不是智財,你扯遠了~

還有不是叫版大刪掉毀滅證據,因為證據早就全程蒐證並錄影保存了,刪掉是保護版大以免又再次被抓!懂嗎???


錄影搜證是用來輔助
一般來說,會申請扣押電腦主機
畢竟資料夾隱藏和硬碟隱藏是很普遍的技術
現場是很難在短時間完全清楚版大的電腦還有沒有其他未成年少女的影片
叫版大刪掉硬碟的東西,難道不知道現在一大堆資料救援軟體可以救回那些被刪的東西嗎?

網警是以"散佈未成年影片"罪名起訴版大
要是對未成年影片有特殊收藏癖好的人,就不可能只有這部影片
網警通常會申請扣押電腦主機,而不是叫版大刪掉影片這麼簡單
版大若是未少年影片的特殊收藏者,刪掉這部影片,法官和網警難道會相信不會再下載嗎?


我是檢察官的話,我會問那位網警,為何不扣押主機,錄影搜證的影片有那台主機裡面全部的資料畫面嗎?
要是搜證影片只有那部影片的話,我基本會認定版大是基於好奇才下載,不符合"散佈未成年影片",然後不起訴版大

破費阿 wrote:
光看檔案標題就知道裡...(恕刪)

他的說法,讓我想到"美女與野獸"這部片名.
還是一句話~~~
本案根本不算是猥褻物品,未成年人雖要特別保護,所以才有兒童及青少年性交易防治條例,但是我覺得,打架不小心露點,有何猥褻成分~~~你看到這種影片,是會笑還是刺激性慾~~~
檢察官法學知識,應該比警察豐富吧~~~

還有我認為找不到案例,就是根本不會被罰~~~應不是第一個被罰的~~~

所以真誠希望只是版大被警察的舉動嚇到~~~

新手一生 wrote:
錄影搜證是用來輔助一...(恕刪)


等你考上檢察官再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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