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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結束!

抓這種東西根本就是在浪費警力和司法資源
看看這案例就可以知道為什麼台灣治安能爛成今天這附德性了
反正大案不抓專欺負小老百姓
魚肉鄉民最行
最近不就貪污案搞半天不敢真辦在那搞假
有這種警察和配合警方的檢調單位等等
所以台灣才會一直是這樣

老實說 台灣一堆過時的那王八爛法真的早該修了
就是那些爛法一堆 所以才會有那麼多績效敬茶整天魚肉老百姓
這篇的案例很好
第一、使用p2p軟體是否違法?

第二、使用p2p軟體下載猥褻影片是否違反妨害風化罪?原因為何?

第三、警方是否可以任意以追查ip位址,可以直接傳喚當事人到案說明
是否有違反憲法上人民有秘密通訊的自由?


第 235 條
散布、播送或販賣猥褻之文字、圖畫、聲音、影像或其他物品,或公然陳
列,或以他法供人觀覽、聽聞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
三萬元以下罰金。
意圖散布、播送、販賣而製造、持有前項文字、圖畫、聲音、影像及其附
著物或其他物品者,亦同。
前二項之文字、圖畫、聲音或影像之附著物及物品,不問屬於犯人與否,
沒收之。

這些可以好好想想

汪汪掀背 wrote:
這篇的案例很好第一、...(恕刪)


這位法律知識欠缺到讓人想笑....

第1點 p2p下載的東西大都是盜版,盜版有沒有違法你不知道???

第2點 p2p的原理就是下載同時會上傳並分享給不特定人,這你不知道可以爬文,何謂p2p!!

第3點 警察沒權傳喚? 不然警察權用來做什麼??? 通知書都是發假的? 意思是說警察都在詐欺嗎??

破費阿 wrote:
這跟警察權有什麼關係...(恕刪)


去找找什麼叫警察權ok~ 不然舉最簡單的好了,你闖紅燈被警察攔下來,你可以和警察說你憑什麼開我紅單???

警察沒權開紅單 沒權辦刑事案件 沒權抓小偷 那要警察幹什麼? 指揮交通嗎? 還是警察指揮他的交通,你紅燈照闖???

破費阿 wrote:
引述:KenLin1...(恕刪)


警方一定有全程蒐證才會通知的啦,別認為警察都很呆好嗎~~

要求警方舉證只是讓版大更吃虧,在法官的自由心證上會怎麼想??

法官看完影片只會認為被告顯係詨辯之詞,會更慘吧

fun4 wrote:
何謂HASH...剛...(恕刪)


就是這樣~
伶娘玩祖瑪 wrote:
這位法律知識欠缺到讓...(恕刪)

p2p有沒有違法,當事人有無義務去了解
請白紙黑字用法規、判例、案例、大法官解釋說明
任何網路上google的都沒有實質的效力
對樓主也沒有幫助



警察權的行使

第 3 條
警察行使職權,不得逾越所欲達成執行目的之必要限度,且應以對人民權
益侵害最少之適當方法為之。
警察行使職權已達成其目的,或依當時情形,認為目的無法達成時,應依
職權或因義務人、利害關係人之申請終止執行。
警察行使職權,不得以引誘、教唆人民犯罪或其他違法之手段為之。

其追查ip的方法手段所取得的證據是否有證據能力?
可以想想
奇異人生 wrote:
大大我有點累了.. 別這樣講.. 他是拿著他的IP位置...簡單講他自己說他是用電驢抓我的電驢檔! 只是
他不會上傳而已..... ...(恕刪)


那你應該告他妨害電腦使用罪,以及妨礙秘密罪以及竊盜罪
(我瞎掰好幾條,大家可以研究一下)

他用電驢抓你的檔案 並沒有告知你或徵詢你的同意
所以應該算是妨礙秘密或是竊盜了吧


還有今天不是因為下載a片的關係()
po大被釣是因為分享"未成年少女xx影片"
所以警察才抓他的

未成年 這三個字應該才是此篇重點

否則消防隊員做簡報的電腦都不小心有a片撥出來了
你認為他是正版?



tw476808 wrote:
這篇依兒少法起訴? ...(恕刪)


這就是依兒少法起訴 影片主角就是未成年 還有!這是公訴罪!!!不是告訴乃論,不需有人提出告訴

不過如果事情鬧大了,法官請求影片被害人出面指認影片中是否為其本人,搞不好本人的父母一看到馬上提告

公訴+告訴,準備留下前科了吧

p2p就是會在下傳時同時分享出去給別人下載,當然構成散佈事實,被移送法院剛好而已!

ps:為什麼不用迷版的電騾,只下載禁止上傳的不就沒事了? 我猜警察在蒐證時也是用這種


汪汪掀背 wrote:
psp有沒有違法,當...(恕刪)


p2p本身沒有違法,是他的檔案大都盜版才違法,這你還不懂???

還有 psp 不是電玩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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