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這種東西根本就是在浪費警力和司法資源看看這案例就可以知道為什麼台灣治安能爛成今天這附德性了反正大案不抓專欺負小老百姓魚肉鄉民最行最近不就貪污案搞半天不敢真辦在那搞假有這種警察和配合警方的檢調單位等等所以台灣才會一直是這樣老實說 台灣一堆過時的那王八爛法真的早該修了就是那些爛法一堆 所以才會有那麼多績效敬茶整天魚肉老百姓
這篇的案例很好第一、使用p2p軟體是否違法?第二、使用p2p軟體下載猥褻影片是否違反妨害風化罪?原因為何?第三、警方是否可以任意以追查ip位址,可以直接傳喚當事人到案說明是否有違反憲法上人民有秘密通訊的自由?第 235 條散布、播送或販賣猥褻之文字、圖畫、聲音、影像或其他物品,或公然陳列,或以他法供人觀覽、聽聞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三萬元以下罰金。意圖散布、播送、販賣而製造、持有前項文字、圖畫、聲音、影像及其附著物或其他物品者,亦同。前二項之文字、圖畫、聲音或影像之附著物及物品,不問屬於犯人與否,沒收之。這些可以好好想想
汪汪掀背 wrote:這篇的案例很好第一、...(恕刪) 這位法律知識欠缺到讓人想笑....第1點 p2p下載的東西大都是盜版,盜版有沒有違法你不知道???第2點 p2p的原理就是下載同時會上傳並分享給不特定人,這你不知道可以爬文,何謂p2p!!第3點 警察沒權傳喚? 不然警察權用來做什麼??? 通知書都是發假的? 意思是說警察都在詐欺嗎??
破費阿 wrote:這跟警察權有什麼關係...(恕刪) 去找找什麼叫警察權ok~ 不然舉最簡單的好了,你闖紅燈被警察攔下來,你可以和警察說你憑什麼開我紅單???警察沒權開紅單 沒權辦刑事案件 沒權抓小偷 那要警察幹什麼? 指揮交通嗎? 還是警察指揮他的交通,你紅燈照闖???
破費阿 wrote:引述:KenLin1...(恕刪) 警方一定有全程蒐證才會通知的啦,別認為警察都很呆好嗎~~要求警方舉證只是讓版大更吃虧,在法官的自由心證上會怎麼想??法官看完影片只會認為被告顯係詨辯之詞,會更慘吧
伶娘玩祖瑪 wrote:這位法律知識欠缺到讓...(恕刪) p2p有沒有違法,當事人有無義務去了解請白紙黑字用法規、判例、案例、大法官解釋說明任何網路上google的都沒有實質的效力對樓主也沒有幫助警察權的行使第 3 條警察行使職權,不得逾越所欲達成執行目的之必要限度,且應以對人民權益侵害最少之適當方法為之。警察行使職權已達成其目的,或依當時情形,認為目的無法達成時,應依職權或因義務人、利害關係人之申請終止執行。警察行使職權,不得以引誘、教唆人民犯罪或其他違法之手段為之。其追查ip的方法手段所取得的證據是否有證據能力?可以想想
奇異人生 wrote:大大我有點累了.. 別這樣講.. 他是拿著他的IP位置...簡單講他自己說他是用電驢抓我的電驢檔! 只是他不會上傳而已..... ...(恕刪) 那你應該告他妨害電腦使用罪,以及妨礙秘密罪以及竊盜罪(我瞎掰好幾條,大家可以研究一下)他用電驢抓你的檔案 並沒有告知你或徵詢你的同意所以應該算是妨礙秘密或是竊盜了吧還有今天不是因為下載a片的關係()po大被釣是因為分享"未成年少女xx影片"所以警察才抓他的未成年 這三個字應該才是此篇重點否則消防隊員做簡報的電腦都不小心有a片撥出來了你認為他是正版?
tw476808 wrote:這篇依兒少法起訴? ...(恕刪) 這就是依兒少法起訴 影片主角就是未成年 還有!這是公訴罪!!!不是告訴乃論,不需有人提出告訴不過如果事情鬧大了,法官請求影片被害人出面指認影片中是否為其本人,搞不好本人的父母一看到馬上提告公訴+告訴,準備留下前科了吧p2p就是會在下傳時同時分享出去給別人下載,當然構成散佈事實,被移送法院剛好而已!ps:為什麼不用迷版的電騾,只下載禁止上傳的不就沒事了? 我猜警察在蒐證時也是用這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