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5

已結束!

這部片我有印象,好像是穿著制服然後扯衣,黑色的bra

新聞有報過,夯了一陣子,那時候瘋狂轉寄啊 =w=

相同戲碼的案件太多了... 幾乎年年有 = =
かわいい
rial7788 wrote:
其實你根本不用鳥警察, 也不用特地跑去高雄

如果你真的有罪, 警察會申請拘票去拘提你, 但是拘票要檢察官同意才會發出

警察拿這種無聊的東西, 又沒確定證據就想抓你, 檢察官根本不可能給拘票

最後就是你不去, 警察也莫可奈何, 不了了之...(恕刪)


每 一 區 檢 座 給 的 拘 票 標 準 不 同 不 一 定 要 實 質 的 東 西
依 我 開 庭 多 次 經 驗 很 多 女 檢 座 對 於 兒 少 法 這 種 很 感 冒 也 起 訴 件 數 不 少
只 要 又 意 圖 犯 罪 事 證 就 可 以 直 接 請 樓 主 到 庭 說 明
而 樓 主 因 您 說 明 蓄 意 不 到 庭 被 拘 提 你 負 責 ?

♥三民主義 吾黨所宗 以建民國 以進大同 咨爾多士 為民先鋒 夙夜匪懈 主義是從 矢勤矢勇 必信必忠 一心一德 貫徹始終♥

KG6901012001 wrote:
我朋友喜歡去抓一些A圖整理完發mail給朋友

...(恕刪)


不可能...
因為不是散布給 "不特定對象"
一定是還有別的事。

奇異人生 wrote:
真的很感謝各位幫忙我...(恕刪)



Vic Liu wrote:
1.假如下載檔案之檔名沒有明顯指出檔案內容違法(色情猥褻),則沒有故意
2.相關法令只處罰故意
3.舉證你有故意的責任在檢察官(檢察官要證明你下載前知道內容)
4.你無須承擔舉證自己"沒有故意"的責任
5.警察敢丟你的案件給檢察官,也只是找罵
6.檢察官看到案件敢丟去法院起訴,也是找難堪
7.最可能根本沒下文,不然就是證據不足無法起訴

實話實說即可,律師要找就找免費的,不用多花錢!!




寫的好...



上法律課程時...老師問了一個問題:法律是在保護什麼人...

一大堆同學回答...好人,壞人,有錢人,守法之人,善良之人,聰明之人...

後來老師說以上都有可能...因為法律是保護懂得法律的人...


而告訴中成敗之所在...是"舉証之所在,敗訴之所在"....


這就如同Vic Liu大說的...讓警察去舉證犯罪之事實...


有空多看一些法律知識...可以增加知識也可以保護自己及家人...


我的相簿 http://photo.xuite.net/fun4
gripen.tw wrote:
樓主真不幸...

...(恕刪)


這就是台灣的爛司法
法官自以為多麼高尚
爛法官幾乎沒有退場機制
只會欺負沒權沒勢的民眾呀
我想這部影片會成為One Piece,會讓越多人想下載來看


現在一大堆線上影片可以看
去土豆網可以看線上動畫或最新電影
國外一大堆線上A片可以觀賞




只 能 給 有 參 與 這 篇 的 網 友 建 議
只 要 是 使 用 P 2 P 不 管 是 ( B T , e M u l e . . . . 其 他 一 堆 奇 奇 怪 怪 的 傳 輸 軟 體 )
都 一 樣 會 有 機 會 跟 樓 主 一 樣 請 去 警 局 作 說 明
別 以 為 自 己 多 會 藏 匿 I P 只 要 有 傳 輸 就 一 定 會 有 記 錄 只 看 電 腦 科 技 犯 罪 小 組 警 察 分 析 得 時 間 長 短
也 別 怪 警 察 釣 魚 既 然 都 知 道 台 灣 法 律 是 禁 止 未 成 年 影 片 的 公 開 散 佈 行 為 又 蓄 意 下 載 同 時 又 上 傳 來 看 不 就 擺 明 要 挑 戰 公 權 力 一 樣
就 好 比 我 善 長 的 著 作 權 領 域 您 既 然 知 道 盜 版 是 不 合 法 又 何 必 去 公 開 散 佈 陳 列 盜 版 聯 結 一 樣
再 來 說 警 察 釣 魚 這 樣 會 不 會 很 好 笑
♥三民主義 吾黨所宗 以建民國 以進大同 咨爾多士 為民先鋒 夙夜匪懈 主義是從 矢勤矢勇 必信必忠 一心一德 貫徹始終♥
你只是看看片子 不知道分享軟體有散播的功能 , 就靜待自然吧 愧對的起自己良心 就不用管別人對你的看法 , 有時後事情發生了 在解釋真的是越描越黑而已

台灣的警察也只會呼攏這些小兒科來辦 , 反正吃定小老百姓怕事
fc9870 wrote:
也 別 怪 警 察 釣 魚 既 然 都 知 道 台 灣 法 律 是 禁 止 未 成 年 影 片 的 公 開 散 佈 行 為 又 蓄 意 下 載 同 時 又 上 傳 來 看 不 就 擺 明 要 挑 戰 公 權 力 一 樣
...(恕刪)


光看檔案標題就知道裡面有未成年少女出現?
你眼中有01解碼器?

你的說法就讓我們想到很多奇怪的例子
例如 單憑一個警察在漫畫店裡看到"海賊王" , 單一某篇女角出浴圖就認定是 "猥褻物"
然後把店員上手銬居留一天。

什麼時候警察成為判定有無犯罪?當自己認定就是了?這不是擺明浪費司法資源?

Mcube4Ever wrote:
除了舉證外,所謂的公然陳列和散佈,也得需要有觀賞者和接受者,也就是證人或者算是共犯;我想這些都是構成所謂公然和散佈的要件,若缺乏這些人證,單憑警方可以作為公然和散佈的證人嗎?另外就軟體本身的分享特性,我不知道他們要如何界定"有意"或"無意",他們又如何舉證屬於"有意"?基本上我們的法律多半含糊不清,讓法官自由發揮的空間很大,偏偏法官多半死守法條,怕判錯出事,所以基本上都比較偏於從輕;而含糊不清的部分,就是你有機會說服法官你是無意,也根本沒有去做"公然陳列"和"散佈"的動作,這一切都是軟體的錯,是軟體做出散佈的動作,你只是一個好奇心比較強的無辜受害者.另外,做出散佈動作的應該是原始拍攝者,這才是他們應該追查的對象.你和影片內容的人物是否有交集,犯罪工具為何.....其實有很多你可以要求他們提出證據來證明你是犯罪者....這些在美國都是成立的,在台灣....法律不一定合理,因為法律並不顧及多數人利益....但嘗試看看也無妨,搞不好法官剛好講理.

這一個回應對樓主很有幫助
樓主你可要看仔細了


補充一下,M大應該是法律人
切記要講法律人(檢察官)聽得懂的話
上面這篇文章寫的非常清楚,請用這種格式寫答辯書
不要用我覺得 我以為 我認為 這種自我意識太強的文字


切記啊


  • 35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35)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