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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結束!


其實真的鬧大了
搞不妳反而更不會有事 XD

奇異人生 wrote:
真的很感謝各位幫忙我...(恕刪)
windstar wrote:

其實真的鬧大了
搞不妳反而更不會有事 XD


...(恕刪)


或許鬧大新聞就會來報,然後那個警察被批評...

Tentacles wrote:
抓A圖發給朋友,這兩...(恕刪)


我朋友沒找律師去警察局就認罪態度很好~上法院法官看我朋友認罪是學生就罰錢了事

記得有分期....最後沒留案底
那一些bt下載軟體都不能用了,影片不能抓了,20M寬頻有點浪費...

mezi33 wrote:
真的.. emule馬上就關掉了,
看樣子應該以後也不會開了吧.....

windstar wrote:
其實真的鬧大了搞不妳...(恕刪)


本樓最中肯~~開版的大大你.............不小心搞大啦~~~~~~~~

led-tw wrote:
那一些bt下載軟體都...(恕刪)

抓不抓..說真的.這種事只能看運氣.萬一被釣魚釣到了.一樣有事.不要傻傻的...

原po還算是老實說

而回覆的一些人不想要他照實說就算了

根本是在教原po找洞鑽

還教一些奇怪的知識(例如有人說警察起訴原po 但警察哪來提起公訴的權力?)

也難怪就算酒駕的被攔下來 也可以是講一堆垃圾話

反正那麼多人都在喝 為什麼只抓我呢?

樂 ids93216 wrote:
好恐怖...看到這裡我也怕怕的...

但是警察哪來的證據?他會掃到樓主有上傳,表示警察也有下載,所以有下載就有上傳,那有上傳,警察沒事嗎?


警察大概會說這是我們掃蕩犯罪的必要手段......
原PO的這個案例我相信會吸引不少網友的關注,

畢竟使用P2P軟體的人不在少數,

希望原PO能夠順利圓滿地度過這次事件,

也希望原PO在事情圓滿落幕後,

能夠回來分享後續事情,

讓眾多網友能有所借鏡。
星幻 wrote:
hash值的話,只代...(恕刪)


這樣是不是可以證明我的記憶是沒錯呢? 我要如何向檢察官證明這件事是可能發生的呢? 當時並未有霸凌和露點的相關字樣! 而且到底是在什麼情況下會是這樣子的?
x3d2lin123 wrote:
個人也覺得原作者可能...(恕刪)


為什麼會質疑我的話?他今天辦我的影片就是單單那一則! 筆錄上有寫的清清楚楚阿.筆錄的問題就是
XX XX XX 少女 XX XX (因不想在把這全名弄出來造成傷害所以就打這樣) 就這單一的片名阿!

如果有別的他怎麼可能會不寫別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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