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資料保護法」101.10.01)上路,面對煩人的銀行貸款、拉保險等行銷電話,
若接到類似的銀行信用貸款、推銷保險等電話時,可立即向電話行銷員表明拒絕,
並要求刪除個資,然後詢問對方如何取得個資,若對方繼續打,
或無法交代取得個資合法方式可向主管機關金管會提出檢舉,
並就個資的違法蒐集、使用,提出民事求償,每一事件可求償500元到2萬元的賠償,
同一事件的團體訴訟,最高賠償金額為2億元。
至於銀行、保險、電信等民間企業的電話行銷,也列入管理。企業利用個資行銷時,
須經當事人書面同意,一經拒絕須立即停止行銷,否則受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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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次接到這種電話..我第一句話問....請問我電話是哪邊來的..
第2句話..我現在有錄音..根據個資法.我有權利(請求刪除我個人的資料)..
還沒說完..對方就掛電話了..然後再也沒打過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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