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勇 wrote:
那位姑姑又打電話來說要退就全退沒有只退POWER這種東西~
她還說她沒有要求精神賠償已經算對我很客氣了~
這時我先把電話放在旁邊等她唸完我再回話~
此時我跟她說我的電話有錄音裝置~
妳所說每一字每一句我都有錄了起來~
將來上了法庭我有妳當天來鬧錄影和現在電話的錄音這兩項證據~
我也一定會一起交給法官~
她聽到我這樣說~
又破口大罵我怎麼可以這樣子錄下來~
我有穩私權你怎麼可以這樣~
還命令我現在馬上洗掉不然她會對我不客氣~...(恕刪)
記得要跟法官說
紅色那段字.讓你心生恐懼.不敢吃喝睡覺.在店裡工作都會擔心有莫名人士會來玆事.搗毀店面等等...
恐嚇應該可以成案吧..
遇到不爽.就PO到網路上.有用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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